功能主治:本品曾用于类风湿关节炎的治疗,现已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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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苄达明(C19N23N3O·HCl)。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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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赛维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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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629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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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曾用于类风湿关节炎的治疗,现已少用。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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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苄达明片: 饭后口服。一次25-50mg,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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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同类药有过敏史者,均应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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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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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曾用于类风湿关节炎的治疗,现已少用。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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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服用本品后有时有头晕、失眠、轻度食欲不振、腹泻、胃酸过多等症状,并可能引起白细胞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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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偶有白细胞减少。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胎儿的影响研究尚不充分,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3、老年用药:老年人应慎用。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