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由链球菌属、葡萄球菌属及厌氧菌等敏感菌株所致的下述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化脓性扁桃体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在治疗骨和关节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脓胸、肺脓肿、骨髄炎、败血症等疾病时,可根据情况单用或与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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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克林霉素。 |
熟地黄、菟丝子、牛膝、龟板胶、鹿角胶、山药、山茱萸、枸杞子。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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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赛维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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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303 |
国药准字Z11020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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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由链球菌属、葡萄球菌属及厌氧菌等敏感菌株所致的下述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化脓性扁桃体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在治疗骨和关节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脓胸、肺脓肿、骨髄炎、败血症等疾病时,可根据情况单用或与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 |
滋肾补阴。用于真阴不足,腰酸膝软,盗汗,神疲口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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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次0.15-0.3g,一日4次口服,重症感染可增至一次0.45g,一日4次口服。4周或4周以上小儿,一日按体重8-16mg/kg,分3-4次口服。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9克(90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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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克林霉素和林可霉素以及本品种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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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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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由链球菌属、葡萄球菌属及厌氧菌等敏感菌株所致的下述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化脓性扁桃体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在治疗骨和关节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脓胸、肺脓肿、骨髄炎、败血症等疾病时,可根据情况单用或与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 |
滋肾补阴。用于真阴不足,腰酸膝软,盗汗,神疲口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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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甩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等可出现于治疗中或停药后。 2、过敏反应:通常以轻到中度的麻疹样皮疹最为多见,其次为水疱样皮疹和荨麻疹,偶见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部分表现为Stevens-Johnson综合征。 3、可出现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偶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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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者对林可霉素过敏时有可能对克林霉素也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有增高。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肠炎。 (2)肝功能减退。 (3)肾功能严重减退。 4、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克林霉素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 5、用药期间须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须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6、处理克林霉素所致的假膜性肠炎,轻症单独停药可望有效,中等至重症患者需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如经上述处理,病情无明显好转时,则应给甲硝唑口服250-500mg,一日3次。如复发时可再用甲硝唑口服,仍无效时可改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口服,成人一日0.5-2.0g,分3-4次服用。 7、肾功能减退患者(除重度减退者外),本品用量一般无需减少。患者有严重肾功能和(或)肝功能减退,采用本品时需作血清药物浓度监测。 8、本品偶可引起对本品不敏感的微生物过度增生,特别是真菌,所以应用时需注意二重感染的发生。 9、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10、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11、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对胎儿无影响,但在人类孕妇中应用尚缺乏经验,故在孕妇中仍应慎用。本品可分泌至母乳中,哺乳期妇女确实需要用药则须暂停哺乳。 13、儿童用药:小于1个月的小儿不宜应用。 14、老年用药:本品的临床研究没有足够的老年人资料,故不能确定老年人对此药的反应是否与年轻人有异。对于肝功能、肾功能正常的年轻和年老的志愿者,口服或静脉给予克林霉素,药动学方面未显示出具有临床意义的显著差异。有报道在老年人中腹泻和抗生素相关结肠炎更常见且更严重。因此对有腹泻的老年病人应加以严密的监护。 15、药物过量:本品无特异性拮抗药、药物过量时主要是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 |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