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阿托品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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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硫酸阿托品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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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托普利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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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ml:0.5mg |
25mg |
| 剂型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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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硫酸阿托品。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0592 |
国药准字H46020595 |
| 作用与功效 | 1.各种内脏绞痛,如胃肠绞痛及膀胱刺激症状。对胆绞痛、肾绞痛的疗效较差。|2.全身麻醉前给药、严重盗汗和流涎症。|3.迷走神经过度兴奋所致的窦房阻滞、房室阻滞等缓慢型心失常,也可用于继发于窦房结功能低下而出现的室性异位节|4.抗休克。|5.解救有机磷酸酯类中毒。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和心力衰竭。 |
| 用法用量 | 1.皮下﹑肌内或静脉注射:常用量|(1)成人常用量:每次0.3~0.5mg,一日0.5~3mg;极量:一次2mg。|(2)儿童皮下注射:每次0. 01~0. 02mg/kg,每日2~3次。|2.用于治疗阿斯综合征,静脉注射每次0.03~0.05mg/kg,必要时15分钟重复1次,直至面色潮红﹑循环好转﹑血压回升﹑延长间隔时间至血压稳定。|3.抗心律失常:成人静脉注射0. 5~1mg,按需可1~2小时一次,最大量为2mg。|4.解毒:|(1)用于锑剂引起的阿-斯综合征,静脉注射1~2mg,15~30分钟后再注射1mg,如患者无发作,按需每3~4小时皮下或肌内注射1mg。|(2) 用于有机磷中毒时,肌注或静注1~2mg(严重有机磷中毒时可加大5~10倍),每10~20分钟重复,直到青紫消失,继续用药至病情稳定,然后用维持量,有时需2~3天。|5.抗休克改善循环 :成人一般按体重0.02~0.05mg/kg,用5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注或用葡萄糖水稀释后静滴。|6.麻醉前用药:|(1)成人术前0.5~1小时,肌注0.5mg。|(2)小儿皮下注射用量为:体重3kg以下者为0.1mg,7~9kg为0.2mg,12~16kg为0.3mg,20~27kg为0.4mg,32kg以上为0.5mg。 |
1.缓慢静脉注射。成人一次25mg溶于10%葡萄糖液20ml,缓慢静脉注射(10分钟),随后用50mg溶于10%葡萄糖液500ml,静脉注射1小时。2.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应用,给药剂量需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 |
| 不良反应 | 1.不同剂量所致的不良反应大致如下:|(1)0.5mg,轻微心率减慢,略有口干及少汗;|(2)1mg,口干﹑心率加速﹑瞳孔轻度扩大;2mg,心悸﹑显著口干﹑瞳孔扩大,有时出现视物模糊;|(3)5mg,上述症状加重,并有语言不清﹑烦躁不安﹑皮肤干燥发热﹑小便困难﹑肠蠕动减少;|(4)10mg以上,上述症状更重,脉速而弱,中枢兴奋现象严重,呼吸加快加深,出现谵妄﹑幻觉﹑惊厥等;|(5)严重中毒时可由中枢兴奋转入抑制,产生昏迷和呼吸麻痹等。|2.最低致死剂量成人约为80~130mg,儿童为10mg。发烧﹑速脉﹑腹泻和老年人慎用。 |
1.较常见的有:(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3)咳嗽。(4)味觉迟钝。2.较少见的有:(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手脚。(4)心率快而不齐。(5)面部潮红或苍白。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 |
| 禁忌 | 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者﹑高热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有关本品对孕妇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孕妇使用需考虑用药的利弊。本品可分泌至乳汁,并有抑制泌乳作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
1.本品能通过胎盘。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3.孕妇吸收ACEⅠ可影响胎儿发育,甚至引起胎儿死亡,孕妇禁用。 |
| 儿童用药 | 儿童脑部对本品敏感,尤其发热时,易引起中枢障碍,慎用。 |
曾有报告本品在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 |
|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尤其年龄在60岁以上者,腺体分泌易受影响,慎用本品。 |
老年人对降压作用较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
| 药理作用 | 不同剂量所致的不良反应大致如下:0.5mg,轻微心率减慢,略有口干及少汗;1mg,口干、心率加速、瞳孔轻度扩大;2mg,心悸、显著口干、瞳孔扩大,有时出现视物模糊;5mg,上述症状加重,并有语言不清、烦躁不安、皮肤干燥发热、小便困难、肠蠕动减少;10mg以上,上述症状更重,脉速而弱,中枢兴奋现象严重,呼吸加快加深,出现谵妄、幻觉、惊厥等;严重中毒时可由中枢兴奋转入抑制,产生昏迷和呼吸麻痹等。最低致死剂量成人约为80~130mg,儿童为10mg。发烧、速脉、腹泻和老年人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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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其他颠茄生物碱不耐受者,对本品也不耐受。|2.孕妇静脉注射阿托品可使胎儿心动过速。|3.本品可分泌入乳汁,并有抑制泌乳作用。|4.婴幼儿对本品的毒性反应极有敏感,特别是痉挛性麻痹与脑损伤的小儿,反应更强,环境温度较高时,因闭汗有体温急骤升高的危险,应用时要严密观察。|5.老年人容易发生抗M胆碱样副作用,如排尿困难﹑便秘﹑口干(特别是男性),也易诱发未经诊断的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本品对老年人尤易致汗液分泌减少,影响散热,故夏天慎用。|6.下列情况应慎用:|(1)脑损害,尤其是儿童。|(2)心脏病,特别是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二尖瓣狭窄等。|(3)反流性食管炎﹑食管与胃的运动减弱﹑下食管扩约肌松弛,可使胃排空延迟,从而促成胃潴留,并增加胃-食管的反流。|(4)青光眼患者禁用,20岁以上患者存在潜隐性青光眼时,有诱发的危险。|(5)溃疡性结肠炎,用量大时肠能动度降低,可导致麻痹性肠梗阻,并可诱发加重中毒性巨结肠症。|(6)前列腺肥大引起的尿路感染(膀胱张力减低)及尿路阻塞性疾病,可导致完全性尿潴留。|6.对诊断的干扰:酚磺酞试验时可减少酚磺酞的排出量。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动脉或冠壮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用本品,可以恢复。 8.用本品时出现血管神经水肿,应停用本品,迅速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ml。 9.本品可引起尿丙酮检查假阳性。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与尿碱化药包括含镁或钙的制酸药﹑碳酸酐酶抑制药﹑碳酸氢钠﹑枸橼酸盐等伍用时,阿托品排泄延迟,作用时间和(或)毒性增加。|2.金刚烷胺﹑吩噻嗪类药﹑其他抗胆碱药﹑扑米酮﹑普鲁卡因胺﹑三环类抗抑郁药伍用,阿托品的毒副反应可加剧。|3.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包括呋喃唑酮﹑丙卡巴肼等)伍用时,可加强抗M胆碱作用的副作用。|4.甲氧氯普胺并用时,后者的促进肠胃运动作用可被拮抗。 |
1.与利尿药同用使降压作用增强。但应避免引起严重低血压,故原用利尿药者宜停药或减量,本品开始用小剂量,逐渐调整剂量。2.与其他扩血管药同用可能致低血压,如拟合用。应从小剂量开始。3.与潴钾药物如螺内酯、氨苯蝶啶、阿米洛利同用可能引起血钾过高。4.与内源性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如吲哚美辛同用。将使本品降压作用减弱。5.与其他降压药合用,降压作用加强。与影响交感神经活性的药物(神经节阻滞荆或肾上腺能神经阻滞剂)以及β阻滞剂合用都会引起降压作用加强,应予警惕。6.与锂剂联合,可能使血清锂水平升高而出现毒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