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酮康唑栓:用于治疗阴道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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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康唑。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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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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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590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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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酮康唑栓:用于治疗阴道念珠菌病。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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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酮康唑栓: 阴道给药,洗净后将栓剂置于阴道深处,每晚1次,一次1粒,连续3天为一疗程。 酮康唑乳膏: 1、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1-2次。 2、用药后虽可很快见效,但为减少复发。 3、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应连续使用4-6周。 酮康唑洗剂: 1、局部外用,将适量本品(约5ml)涂于已润湿的头发上,轻揉以产生大量泡沫。轻轻按摩头皮3-5分钟,然后用清水冲净。如需要,可再重复一次。 2、治疗头皮屑:每周2次,连用2-4周,控制头屑,按需使用。 3、本品含护发成份,用后通常无需再使用护发素。如需要也可配合其它护发素或洗发液使用。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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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酮康唑、咪唑类药物或亚硫酸盐过敏者禁用,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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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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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酮康唑栓:用于治疗阴道念珠菌病。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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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酮康唑栓: 偶见局部阴道灼热感、刺激和瘙痒。 酮康唑乳膏: 1、可见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 2、罕见病例中可出现过敏反应,如灼热感、皮肤刺激、局部湿疹。 3、极罕见病例中可出现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皮肤红肿和其他局部皮肤反应。 酮康唑洗剂: 1、局部使用本品治疗一般耐受性良好。 2、少数人由于局部刺激或过敏,用药局部皮肤烧灼感、瘙痒或接触性皮炎。 3、上市后使用人群中,极罕见出现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接触性皮炎、泛发性皮疹、荨麻疹。 4、对参加临床研究的1258名受试者的用药安全性进行评价。1.8%的受试者出现用药部位瘙痒,2.4%的受试者出现头发质地异常(如油发等)。少见病例中出现用药部位干燥、过敏、皮疹、毛囊炎、脱发、脓疱、触痛、刺激及其它反应。头发颜色改变、皮肤灼伤感、痤疮、脱皮、结膜炎、眼部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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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酮康唑栓: 1、如发生局部刺激、过敏,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防止感染。 2、性伴侣若有感染也应进行相应的治疗。 3、本品为阴道给药,切忌口服。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于孕妇用药尚无安全性数据。文献报道哺乳期妇女使用本药时乳汁中的含量极低。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在使用本品时应权衡利弊。 5、儿童用药:尚未进行儿童患者的安全有效性研究。 6、老年用药:尚未进行老年患者的安全有效性研究。 7、药物过量:本品为外用制剂,一般不会发生药物过量情况。万一误服本品,可采取洗胃的措施。 酮康唑乳膏: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4、不宜大面积使用。 5、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如痱子粉)。 6、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是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 7、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和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2-4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酮康唑洗剂: 1、使用2-4周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本品如被意外食入,仅需进行支持疗法和对症治疗,不应进行催吐或洗胃。 12、本品局部使用时不会发生吸收,因此使用时不需特别注意。 13、本品含以聚季铵盐-7为主的护发成份,对头发有滋润、保湿的作用,用后头发更柔顺,有光泽,通常无需再使用护发素。如有需要也可配合其他护发素使用。 14、本品不含激素,在使用时,对局部长期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建议应在2-3周内逐渐停用皮质激素类药物,以防止发生反跳现象(反跳现象是指症状控制之后减量太快或突然停药可使原病复发或加重)。 15、对非妊娠人群,在头皮处外用本品时,检测不出血浆中的酮康唑。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