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益肝肾,活血祛瘀,养血驱风。用于治疗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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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补骨脂、何首乌、灵芝、丹参、红花、牡丹皮、降香、紫草、黄药子、甘草、海螵蛸、苍术、蒺藜、龙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氟轻松。其化学名称为:11β-羟基-16α,17-[(1-甲基亚乙基)-双(氧)]-21-(乙酰氧基)-6α,9-二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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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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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112 |
国药准字H31021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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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益肝肾,活血祛瘀,养血驱风。用于治疗白癜风。 |
本品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用于过敏性皮炎、异位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皮肤瘙痒症、银屑病、神经性皮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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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克(约20丸),一日3次,十岁以下小儿服量减半,一日3次。 |
涂于患处,一日2次。封包治疗仅适于慢性肥厚或掌跖部位的皮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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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厌油、肝区疼痛及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衰竭的个案报告。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 3.全身性:乏力。 4.精神神经系统:头晕。 |
真菌性或病毒性皮肤病禁用,对本药及基质成分过敏者和对其他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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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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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婴儿、儿童体表面积相对较大,应尽可能减少药物用量,用药时间不宜过长且不能采用封包治疗。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应权衡利弊后慎用,孕妇不能长期、大面积或大量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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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益肝肾,活血祛瘀,养血驱风。用于治疗白癜风。 |
本品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用于过敏性皮炎、异位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皮肤瘙痒症、银屑病、神经性皮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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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大鼠长期毒性试验结果表明:白蚀丸对SD大鼠连续给药26周的无明显毒性反应剂量为0.75克/公斤(按体表面积换算,相当于成人临床服用量的等效剂量的1.11倍)。剂量加大到1.5克/公斤,可引起个别(1/8)大鼠轻度肝细胞水肿,出现血浆胆红素的轻微升高,而这些改变是可逆的,停药4周可逐渐恢复,未观察到其延迟毒性作用。 |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外用可使真皮毛细血管收缩,抑制表皮细胞增殖或再生,抑制结缔组织内纤维细胞的新生,稳定细胞内溶酶体膜,防止溶酶体酶释放所引起的组织损伤。具有较强的抗炎及抗过敏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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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前应做肝生化指标检查。服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肝生化指标,一般每月应做一次肝生化指标检查。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2.严格控制剂量和疗程,避免超剂量、长期服用。 3.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 4.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 5.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6.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7.服药过程患部宜常日晒。 |
1用于破损皮肤,长期应用可吸收引起全身性作用。 2对并发细菌感染的皮肤病,应与相应的抗生素配用,如感染未改善应停用。 3本品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