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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洛托品

乌洛托品

处方药 非医保

广州市汉普医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防治慢性或复发性,单纯无并发症的下尿路感染和无症状的菌尿症,由于本品及其扁桃酸盐和马尿酸盐均不易遭受耐药,故适合于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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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洛托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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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乌洛托品
乌洛托品
小金丸
小金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乌洛托品。

人工麝香、木鳖子(去壳去油)、制草乌、枫香脂、醋乳香、醋没药、五灵脂(醋炒)、酒当归、地龙、香墨。

生产企业

广州市汉普医药有限公司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7749

国药准字Z4202108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防治慢性或复发性,单纯无并发症的下尿路感染和无症状的菌尿症,由于本品及其扁桃酸盐和马尿酸盐均不易遭受耐药,故适合于长期使用。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痰气凝滞所致的瘰疬、瘿瘤、乳岩、乳癖,症见肌肤或肌肤下肿块一处或数处,推之能动,或骨及骨关节肿大、皮色不变、肿硬作痛。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治疗尿路感染:口服一次0.3-1g,3次/日;可同时服用氯化铵每次1g或酸性磷酸盐每次0.5g。 2、治疗手足多汗及腋臭:本品溶液剂外用,用于手足多汗,1次/日,一次适量,用手指均匀涂于患处;用于腋臭,一周1次,一次适量涂搽腋下。

打碎后口服,一次1.2-3g,一日2次,小儿酌减。

副作用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严重脱水者、代谢性酸中毒和痛风均禁用本品及其盐。

禁忌

成分

1、防治慢性或复发性,单纯无并发症的下尿路感染和无症状的菌尿症,由于本品及其扁桃酸盐和马尿酸盐均不易遭受耐药,故适合于长期使用。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痰气凝滞所致的瘰疬、瘿瘤、乳岩、乳癖,症见肌肤或肌肤下肿块一处或数处,推之能动,或骨及骨关节肿大、皮色不变、肿硬作痛。

药理作用

1、一般耐水性较好,但可引起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和腹泻。 2、可致皮疹,甚至发生超敏反应。 3、使用大剂量可引起膀胱刺激征或炎症,尿频、血尿和蛋白尿,可服用碳酸氢钠或大量饮水获得减轻。 4、外用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癌痒等。

注意事项

1、应经常测定尿液的pH值,并保持尿液呈酸性(pH值宜在5.5以下)。为保持尿液pH值在5.5以下,应避免进食柑橘类水果、牛奶奶酪制品及其他碱性食物,可补充大量维生素C(4g/d以上)、盐酸精氨酸,亦可给予氯化铵(肾功能不全患者给予大剂量氯化铵可造成代谢性酸中毒,故禁用;肝功能不全患者亦禁用)以使尿液酸化。 2、本品与碳酸氢钠一起服用可减轻不良反应,但本品的疗效亦降低。 3、本品可干扰尿儿茶酚胺、尿雌三醇(酸水解法)、尿5-羟基吲哚乙酸等的测定,增加误差。 4、尿中微生物(如奇异变形杆菌、某些假单胞菌属和肠杆菌等)的分解可使尿液pH值升高而降低本品的疗效。 5、本品可引起排尿困难,降低剂量或酸化尿液可以缓解。 6、大剂量服用本品(8g/d,连续服用3-4周)可出现膀胱刺激症状(尿痛、尿颗)、蛋白尿和肉眼血尿等。 7、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虽尚未发现畸胎,但妊娠期妇女仍应慎用本品。 8、本品可经乳汁中分泌,故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9、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定 10、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调整本品的剂量。

1.忌食辛辣、油腻、海鲜等食品。 2.本品含制草乌,不可久服。 3.本品含有醋乳香、醋没药、胃弱者慎用。 4.运动员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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