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依匹斯汀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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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盐酸依匹斯汀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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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维A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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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 品牌 | 凯莱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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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g*1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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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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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依匹斯汀。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维A。 |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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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484 |
国药准字H20010126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组胺H1受体拮抗剂,适用于成人所患的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痒疹﹑伴有瘙痒的寻常性银屑病及过敏性支气管哮喘的防治。 |
阿维A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1、严重的银屑病,其中包括红皮病型银屑病、脓疱型银屑病等。 2、其它角化性皮肤病。 |
| 用法用量 | 1.过敏性鼻炎:成人,口服本品一次10~20mg(1-2粒),一日一次。或按病情遵医嘱服用。2.荨麻疹、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银屑病、支气管哮喘通常成人口服本品一次20mg(2粒),一日一次。或按年龄、症状遵医嘱服用。 |
本品个体差异较大,剂量需要个体化,才能取得最大的临床治疗效果,同时不良反 应最小... |
| 不良反应 | 1.过敏症:当出现发疹或偶见荨麻疹、瘙痒、瘙痒性红斑时,应停止用药。2.精神神经系统:偶见困倦、倦怠感、头痛。3.消化系统:胃肠功能紊乱或消化不良。4.肝脏:可见AST、ALT升高,偶见ALP、总胆固醇升高和黄疸。5.肾脏:偶见蛋白尿出现。6.循环系统:心悸。7.呼吸系统:偶见呼吸困难、咳痰困难、鼻塞等。8.血液:罕见白细胞数增多。 |
本品主要和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维生素A过多综合症样反应,主要表现为: (1)皮肤:瘙痒、感觉过敏、光过敏、红斑、干燥、鳞屑、甲沟炎等。 (2)粘膜:唇炎、鼻炎、口干等。 (3)眼:眼干燥、结膜炎等。 (4)肌肉骨胳:肌痛、背痛、关节痛、骨增生等。 (5)神经系统:头痛、步态异常、颅内压升高、耳鸣、耳痛等。 (6)其它:疲劳、厌食、食欲改变、恶心、腹痛等。 (7)实验室异常:可见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碱性磷酸酶、甘油三酯、胆红 素、尿酸、网织红细胞等短暂性轻度升高;也可见高密度脂蛋白、白血球及磷、钾等电 解质减少。继续治疗或停止用药,改变可恢复。 |
| 禁忌 | 对本品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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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怀孕期:孕期的妇女尤其前三个月不建议使用或在医生对治疗的有益性与危险性作出判断后才可用药。2.哺乳期:实验表明药物可向母乳中转移,因此不建议哺乳中的妇女使用,必须使用时应终止哺乳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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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
| 老人用药 | 多数高龄患者肝、肾功能低下,本品主要是从肾脏排泄,应定期进行不良反应和临床症状(发疹、口渴,胃不适)的观察,出现异常时,应适当减少用量(例如10mg/日)或者立即停止用药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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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依匹斯汀为组胺H1受体拮抗剂。本品对组织胺、白三烯C4、PAF、5-羟色胺有抑制作用,并能抑制组胺、慢反应物质A(SRS-A)化学介质的释放。由于本品化学结构的特点,本品难以通过血脑屏障,对中枢神经系统的H1受体拮抗作用弱。2.毒理研究:(1)重复给药:大鼠连续给药12个月,剂量为1.6和60mg/kg,大剂量组动物见血中甘油三酯含量减少。猴连续给药12个月,剂量为1、8和60mg/kg,大剂量组动物有流涎、呕吐、腹泻现象。(2)生殖毒性:①大鼠妊娠前妊娠初期给予依匹斯汀5、30、120mg/kg/d,在120mg/kg/d剂量下,动物都有摄食量的减少和体重增加的抑制,雄性动物睾丸重量相对增加,雌性动物出现发情期不规则及妊娠率明显降低,对母体毒性无影响剂量为30mg/kg/d。各剂量组对胎仔无明显影响,对子代无影响剂量为120mg/kg/d。②大鼠胎儿器官形成期给予依匹斯汀,剂量为5、35和200mg/kg/d,大剂量组动物有5/23只动物死亡,死亡动物可见肺表面颜色改变及肺和心肌水肿,对胎仔无明显影响,本试验对母体毒性无影响剂量为5mg/kg/d,对子代无影响剂量为200mg/kg/d,家兔胎儿器官形成期给予依匹斯汀,剂量为5、15和75g/kg/d,大剂量组可见母体动物流产和吸收胎,存活胎仔数明显减少,本试验对母体及子代无影响剂量为15mg/kg/d。③大鼠围产期和哺乳期给予依匹斯汀.剂量为5、30和120mg/kg/d,120mg/kg/d组母体动物摄食量减少,但对分娩、哺育未见明显影响,对子代的发育、形态分化、机能活动及繁殖能力未见明显影响,本试验对母体动物无影响剂量为30mg/kg/d,对子代无影响剂量为120mg/kg/d。 |
本品具有调节表皮细胞分化和增殖等作用,但其对银屑病及其它角化性皮肤病的作 用机理尚不清楚。 |
| 注意事项 | 1.长期接受类固醇剂治疗的患者在开始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减少类固醇剂的服用量。2.大多数服用本品的患者可以驾驶或完成需精神集中的工作。但对于药物反应敏感的人群,建议服药后不进行驾驶或操纵精密机器。3.本品和支气管扩张剂、类固醇等不同。它不是快速减轻气喘发作和症状的药物,所以在用于支气管哮喘的治疗时应对患者作出必要说明。4.置于儿童不易取到处。 |
1、育龄妇女在开始阿维A治疗前2周内,必须进行血液或尿液妊娠试验,确认妊 娠试验为阴性后,在下次正常月经周期的第2天或第3天开始用阿维A治疗。在开始治 疗前,治疗期间和停止治疗后至少2年内,必须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治疗期间,应定 期进行妊娠试验,如妊娠试验为阳性,应立即与医生联系,共同讨论对胎儿的危险性及 是否继续妊娠等。 2、在阿维A治疗期间或治疗后2个月内,应避免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并忌酒。 3、在服用阿维A前和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若出现肝功能异常,应每周 检查。若肝功能未恢复正常或进一步恶化,必须停止治疗,并继续监测肝功能至少3个 月。 4、对有脂代谢障碍、糖尿病、肥胖症、酒精中毒的高危患者和长期服用阿维A的 患者,必须定期检查血清胆固醇和甘油三酯。 5、对长期服用阿维A的患者,应定期检查有无骨异常。 6、正在服用维甲酸类药物治疗及停药后2年内,患者不得献血。 7、治疗期间,不要使用含维生素A的制剂或保健食品,要避免在阳光下过多暴露。 |
| 药物相互作用 | 与合成抗菌药物等其它药物合用未见特殊情况。 |
本品不能与四环素、氨甲喋呤、维生素A及其它维甲酸类药物并用,以避免副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