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生殖器和肛周尖锐湿疣。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分为咪喹莫特。 |
酮康唑 |
|
生产企业 |
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纽兰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285 |
国药准字H2006456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生殖器和肛周尖锐湿疣。 |
1.由皮真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皮肤、毛发和指(趾)的感染(皮癣菌病、甲癣、甲周炎、花斑癣、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等),当局部治疗无效或由于感染部位、面积及深度等因素不易上药时,可用本药治疗。2.胃肠道酵母菌感染。3.应用局部治疗无效的慢性、复发性阴道念珠菌 |
|
用法用量 |
1.每周3次(星期一、三、五或二、四、六),临睡前用药。在医生处方下合理用药以发... |
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成人:1.皮肤感染:口服,一日1次,一次0.2g,与饭同用。必要时,可增至一日2次,一次0.2g。2.阴道念球菌病:口服,一日1次,一次0.4g,与饭同服。儿童:1.体重小于15公斤的儿童:一日1次,一次50mg。2.体重15~30公斤的儿童:一日1次,一次0.1g。3.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同成人。深部真菌感染:成人:一日2次,一次0.2g。儿童:每日每公斤体重4~8mg。 |
|
副作用 |
多数病人在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用药数次后,临床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多为轻、中度的局部皮肤炎症反应,如局部皮肤可出现红斑、水肿、糜烂、溃疡、脱屑、灼热、疼痛、瘙痒等;偶有短暂低热,以上症状停药后均能迅速恢复,如反应轻微,可继续用药;若反应严重应及时停药并就医。 据国外资料报道,与咪喹莫特乳膏可能有关的不良反应包括:用药部位不适;疣体部位反应(灼烧、色素沉着、发炎、瘙痒、疼痛、皮疹、敏感、溃疡、刺痛、压痛);远侧部位反应(出血、灼烧、瘙痒、疼痛、压痛);全身反应:疲劳、发热、流感样症状;中枢和周围神经系统:头痛;胃肠系统:腹泻;肌肉-骨胳系统:肌痛。 |
禁用于患急慢性肝病的病人或已知对此药过敏的病人。大鼠实验中,本品在80mg/Kg剂量时可引起胎仔并趾,对孕妇尚无研究资料,孕妇忌用。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B类孕期用药:在大鼠和大白兔致畸研究中没有发现咪喹莫特有致畸毒性。大鼠给予高致畸毒性剂量[相当于人用剂量(mg/m²)的28倍]的咪喹莫特,可观察到子代体重减轻和骨化延迟。发育毒性研究中,给予妊娠大鼠相当于人用剂量的8倍咪喹莫特,其后代未发现有严重不良反应。局部应用咪喹莫特是否通过乳汁排泄尚未知悉。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确定。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在小儿中的应用缺乏系统的研究资料,2岁以下婴幼儿的应用缺乏资料,因此本品不宜用于2岁以下小儿。2岁以上儿童亦不宜应用,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可致畸,如发生大鼠的并指、少指(趾)及难产等。美国FDA资料表明,该药在孕妇中应用属C类,即动物实验研究有毒性,对人类研究缺乏充足的资料。因此孕妇应避免应用。 本品可分泌至乳汁中。在人类应用本品尚未证实有问题存在,但本品可使新生儿发生核黄疸的可能性增加,哺乳期妇女有指征应用时应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成分 |
外生殖器和肛周尖锐湿疣。 |
1.由皮真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皮肤、毛发和指(趾)的感染(皮癣菌病、甲癣、甲周炎、花斑癣、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等),当局部治疗无效或由于感染部位、面积及深度等因素不易上药时,可用本药治疗。2.胃肠道酵母菌感染。3.应用局部治疗无效的慢性、复发性阴道念珠菌 |
|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咪喹莫特能够在用药局部诱生多种细胞因子及相关产物,从而产生免疫调节和间接抗病毒作用。咪喹莫特在体内、外均能有效地诱生包括α-干扰素(IFN-α)和肿瘤坏死因子(TNF-α)等多种细胞因子。在体外能诱导人外周血单核细胞生成下列多种细胞因子:α-干扰素(IFN-α)、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白细胞介素(IL-1α、IL-1β、IL-6、8、10)、集落刺激因子(C-CSF、GM-CSF)以及巨噬细胞类炎性蛋白(MIP-1α、MIP-1β)等。咪喹莫特乳膏局部外用(0.05μg/cm2)1小时后皮肤中的IFN-α和TNF-α的浓度达到高峰。咪喹莫特的两种代谢产物—S-26704和S-22770具有相似的免疫活性。 毒理研究:咪喹莫特乳膏最大浓度18.3%,按1.0g/kg给药,进行大白兔皮肤局部给药毒性试验,连续给药一周,除有轻微的红斑形成外,未见明显的皮肤刺激作用,未发现对豚鼠皮肤有致敏作用。本品无致癌、致突变、致畸毒性。 皮肤耐受性试验表明咪喹莫特对人正常皮肤无刺激性。 |
1药理:本品属吡咯类抗真菌药,对深部感染真菌如念珠菌属、着色真菌属、球孢子菌属、组织浆胞菌属、孢子丝菌属等均具抗菌作用,对毛发癣菌等亦具抗菌活性。本品对曲霉、申克氏孢子丝菌、某些暗色孢科、毛霉属等作用差。本品通过干扰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主要固醇类-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损伤真菌细胞膜并改变其通透性,以致重要的细胞内物质外漏。本品可抑制真菌的三酰甘油和磷脂的生物合成,抑制氧化酶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细胞内过氧化氢积聚导致细胞亚微结构变性和细胞坏死。对白念珠菌则可抑制其自芽孢转变为侵袭性菌丝的过程。 2毒理:动物长期毒性实验表明,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明显上升,肝细胞变性。 |
|
注意事项 |
咪喹莫特乳膏用于治疗尿道内、阴道内、宫颈内、直肠内或肛内的人乳头瘤病毒疾病尚未进行评价,因此不推荐用于这些适应症。本品的常见局部皮肤反应有红斑、糜烂、脱皮和水肿。有可能发生严重的局部皮肤反应,应用中性皂和水将用药部位乳膏清洗掉。皮肤反应减轻后,可恢复使用咪喹莫特乳膏。没有有关用其它皮肤类药物治疗生殖器/肛周疣后立即使用咪喹莫特乳膏治疗的临床经验,因此,在用任何药物或手术治疗生殖器或肛周疣后需待其组织恢复后方可推荐使用咪喹莫特乳膏。咪喹莫特乳膏有可能加重皮肤炎性反应。 5%咪喹莫特乳膏对生殖器/肛周疣的传染性的作用尚不清楚。患者在使用5%咪喹莫特乳膏时应接受下列信息和指导: 1.治疗局部不可用敷料封包。 2.用药期间避免性接触(生殖器官、肛门或口),包括使用避孕套的性生活,咪喹莫特可能会减低避孕套的功效。 3.建议用药6-10小时后,用中性皂和清水将药物洗去。 4.未行包皮环切术者,若疣患发生在包皮内,应每天将包皮上翻清洁。 5.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及时就诊。 6.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该药。局部破损处应避免使用本品,避免接触眼睛、口、鼻等部位。 |
服用本品的病人,特别是50岁以上的妇女和有肝病病史,对药物耐受性差,曾服用灰黄霉素及同时服用对肝脏有损害药物的患者,应注意肝损害反应,如异常疲劳感,尿色深黄,粪便色淡或出现黄疸等症状。 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的患者,治疗前应先做肝功检查,治疗期间每间隔二周必须进行肝功复查,如出现上述肝损害反应症状应立即做肝功检查,确诊有肝病应立即停止用药。 用灰黄霉素治疗的病人,开始用本品前最好停药一个月。 本品应与饭同时服用。由于吸收依赖于足够的胃液分泌,因此应避免与抑制胃液分泌的药物(如抗胆碱能药、抗酸药、H2-拮抗药等)同时服用。如需同时服用这类药,应至少间隔两小时以上分别服用。 对每日服用0.4g以上(含0.4g)剂量的健康受试者,发现此药会降低可的松对促皮质激素刺激的反应,因此对肾上腺功能不全的病人,以及对于长时间应激(如大手术、严密护理等)状态的病人,都应监测他们的肾上腺功能。 利福平与酮康唑同时服用时,前者会降低后者的血药浓度,增加肝脏毒性,因此两药不应同时服用。 环孢菌素A与酮康唑同时服用会升高前者的血药浓度。当两药同时服用时,应对环孢菌素A的血药浓度进行监测。 本品有与抗凝剂相互作用的报道,但对健康受试者的研究未能证实,同时服用应定期监测。 对酒精极少发生戒酒样作用。 本品可能从母乳中排出,因此哺乳妇女应停止哺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