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克林霉素胶囊对比双威独青(氟康唑注射液)

1图 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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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双威独青(氟康唑注射液) 双威独青(氟康唑注射液)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按C18H33ClN2O5S计算 0.15g

剂型

胶囊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克林霉素,其化学名称为6-(1-甲基- 反-4-丙基-L-2-吡盐酸克林霉素胶囊咯烷甲酰氨基)-1-硫代-7(S)-氯-6,7,8-三脱氧-L-苏式-a-D-半乳辛吡喃糖苷盐酸盐。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康唑。

性状

生产企业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64020205

国药准字H20040360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由链球菌属、葡萄球菌属及厌氧菌等敏感菌株所致的下述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化脓性扁桃体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在治疗骨和关节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脓胸、肺脓肿、骨髓炎、败血症等疾病。

本品用于:

用法用量

1.成人,一次0.15~0.3g,一日4次口服,重症感染可增至一次0.45g,一日4次口服。2.4周或4周以上小儿,一日按体重8~16mg/kg,分3~4次口服。

1、氟康唑的每日剂量应根据真菌感染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氟康唑单剂量能有效治疗大多数阴道念珠菌病患者。对那些需要多剂量治疗的感染类型的患者疗程应持续至临床征象或实验室检查结果显示急性感染消失,疗程不足可导致急性感染的复发。艾滋病合并隐球菌脑膜炎患者或复发性口咽部念珠菌病患者通常需要维持治疗,以防止感染复发。 2、成人用药: (1)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和其它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常用剂量为第一天400mg,随后每天200mg。根据临床疗效,每日剂量可增加到400mg。疗程根据临床治疗反应而确定。 (2)隐球菌脑膜炎和其它部位隐球菌感染,常用剂量为第一天400mg,随后每日一次200至400mg。隐球菌感染的疗程应根据临床和真菌学疗效确定,但对隐球菌脑膜炎。疗程一般至少为6-8周。为防止艾滋病患者隐球菌脑膜炎的复发,在患者完成一全基本疗程后,可无限期的给予氟康唑治疗,日剂量200mg。 (3)口咽部念珠菌病。常用剂量为50-100mg,每日一次,连续给药7-14天。必要时,对免疫功能严重缺陷患者可延长疗程。对牙托引起的口腔萎缩性念珠菌病,常用剂量为50mg,每日一次,连续给药14天,并同时在放置牙托的部位给予局部抗感染治疗。对除生殖系念珠菌病以外的其它粘膜念珠菌感染(如食道炎、非侵入性支气管炎、肺部感染、念珠菌菌尿症。皮肤粘膜念珠菌病等),常用有效剂量为每日50-100mg,连续给药14-30天。为防止艾滋病患者口咽部念珠菌病的复发,在患者完成一个全基本疗程后,可每周用药一次150mg。 (4)氟康唑用于预防念珠菌病的推荐剂量范围为50-400mg,每日一次,所用剂量可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危险程度而定,对有系统性感染高危因素的患者,如已有严重或迁延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推荐剂量为400mg,每日一次。氟康唑应在预计可能出现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前数日开始服用,并持续用药至中性粒细胞计数超过1000/mm3后7日。 (5)地方性深部真菌病,200至400mg,每日一次。疗程可长至2年。疗程应根据不同的感染而有所差异,球孢子菌病为11-24个月;类球孢子茵病2-17个月;孢子丝茵病为1-16个月;组织胞桨菌病为3-17个月。肾功能受损患者用药氟康唑主要以药物原形由尿排出。单剂量给药治疗时不需调整剂量。对接受多剂量氟康唑治疗的肾功能受损患者(包括儿童),首剂可给予饱和剂量50至400mg。此后,应按照下表给予每日剂量(根据适应症)。 3、给药方法:以不超过10ml/min的速度静脉滴注,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态确定。从静脉改为口服给药时,不需要改变每日用药剂量;反过来也是如此。氟康唑注射液由0.9%氯化钠溶液配制而成,每200mg(每瓶200mg/100ml)中分别含15mmol钠离子和氯离子。由于氟康唑注射液为盐水稀释液,对需要限制钠盐或液体摄入量的患者,应考虑液体输注的速率。

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症;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等可出现于治疗中或停药后。2.过敏反应:通常以轻到中度的麻疹样皮疹最为多见,其次为水疱样皮疹和荨麻疹,偶见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部分表现为Stevens-Johnson综合征。3.可出现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偶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对氟康唑及其无活性成份、或其它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根据多剂量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结果,多剂量接受氟康唑每日400mg或更高剂量治疗的患者禁止同时服用特非那定。接受氟康唑治疗的患者禁止同时服用延长QT间期和经过CYP3A4酶代谢的药物,如西沙比利、阿斯咪唑、匹莫齐特、奎尼丁。

禁忌

对克林霉素和林可霉素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对胎儿无影响,但在人类孕妇中应用尚缺乏经验,故在孕妇中仍应慎用。本品可分泌至母乳中,哺乳期妇女确实需要用药则须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小于1个月的小儿不宜应用。

老人用药

本品的临床研究没有足够的老年人资料,故不能确定老年人对此药的反应是否与年轻人有异。对于肝功能、肾功能正常的年轻和年老的志愿者,口服或静脉给予克林霉素,药动学方面未显示出具有临床意义的显著差异。有报道在老年人中腹泻和抗生素相关结肠炎更常见且更严重。因此对有腹泻的老年病人应加以严密的监护。

药理作用

1.胃肠道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症;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等可出现于治疗中或停药后。 2.过敏反应:通常以轻到中度的麻疹样皮疹最为多见,其次为水疱样皮疹和荨麻疹,偶见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部分表现为Stevens-Johnson综合征。 3.可出现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偶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1、氟康唑通常耐受良好。某些患者,尤其是那些有严重基础病的患者,如艾滋病和癌症患者,在接受氟康唑和其它对照药物治疗时观察到肾功能和血液学检查结果的改变及肝功能异常(参见注意事项),但尚不明确该结果的临床意义及与治疗药物的关系。下表为氟康唑治疗过程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及其频率:很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少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极罕见(≤1/10,000);未知(现有资料无法确认)。  2、儿科人群:儿科患者临床试验记录的不良事件与实验室检查异常的类型及发生率与成年患者大致相同。 

注意事项

1.患者对林可霉素过敏时有可能对克林霉素也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有增高。3.下列情况应慎用:(1)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肠炎。(2)肝功能减退。(3)肾功能严重减退。(4)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克林霉素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5.用药期间须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须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6.处理克林霉素所致的假膜性肠炎,轻症单独停药可望有效,中等至重症患者需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如经上述处理,病情无明显好转时,则应给甲硝唑口服250~500mg,一日3次。如复发时可再用甲硝唑口服,仍无效时可改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口服,成人一日0.5~2.0g,分3~4次服用。7.肾功能减退患者(除重度减退者外),本品用量一般无需减少。患者有严重肾功能和(或)肝功能减退,采用本品时需作血清药物浓度监测。8.本品偶可引起对本品不敏感的微生物过度增生,特别是真菌,所以应用时需注意二重感染的发生。

1、肝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氟康唑。偶有患者在使用氟康唑后出现严重肝毒性,包括致死性肝毒性,主要发生在有严重基础疾病或情况者。尚未观察到患者使用氟康唑后出现的肝毒性与其每日用药量、疗程、性别和年龄有关。停用氟康唑后,其肝毒性通常是可逆的。氟康唑使用过程中肝功能异常的患者,应密切监查患者有无更严重肝损害发生。如患者的临床症状和体征提示出现了与使用氟康唑可能相关的肝损害,应停用氟康唑。氟康唑治疗过程中,偶有患者出现剥脱性皮肤反应,如斯一约综合征及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等。艾滋病患者更易对多种药物发生严重的皮肤反应。如在浅部真菌感染患者服用氟康唑后出现皮疹,应停药。如侵入性/系统性真菌感染患者出现了皮疹,应对其严密监查,一旦出现大泡性损害或多形性红斑,应立即停用氟康唑。服用氟康唑(每日剂量<400mg)的患者同时应用特非那定时应予以严密监查(参见药物相互作用)。与其它唑类抗真菌药相仿,偶有患者服用氟康唑后发生过敏的报道。某些唑类抗真菌药包括氟康唑,与心电图中QT间期延长有关。对使用氟康唑的患者进行上市后安全性监测发现,极少数病例报道有QT间期延长和尖端扭转型室速。这些报道包括伴有多种复杂的危险因素(如:器质性心脏病、电解质紊乱及可能导致上述情况的合并用药)的危重病例。已有潜在引起心律失常病情的患者应慎用氟康唑。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氟康唑。氟康唑为CYP2C9的强效抑制剂和CYP3A4的中效抑制剂。使用氟康唑治疗的患者,如同时使用经CYP2C9及CYP3A4代谢且治疗窗较窄的药物时需密切监测。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用药:针对数百名孕妇的资料显示,妊娠前三个月应用氟康唑单剂或重复给药,剂量低于每天200mg时,未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有报道患球孢子菌病的母亲接受了大剂量氟康唑(每日400至800mg)3个月或超过3个月的治疗后,婴儿出现了多处先天性异常。这些异常是否与使用氟康唑有关尚不清楚。对动物胎仔的不良反应只有在大剂量用药并产生母体毒性时才能发生。氟康唑剂量为5或10mg/kg体重时对动物胎仔无影响;在剂量为25和50mg/kg体重或更高剂量时,可观察到胎仔解剖学变异(多肋,肾盂扩张)及骨化延迟。在剂量为80mg/kg体重(约为人体推荐剂量的20-60倍)至320mg/kg体重范围时,可引起大鼠胚胎致死数增加并引起胎仔异常,其中包括波状肋、腭裂和面颅骨骨化异常。这些作用与大鼠雌激素合成受到抑制有关,而且可能是已知的雌激素水平降低对怀孕、器官形成和分娩过程的影响所致。除非患者患有严重的、甚至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并且预期治疗的益处超过对胎儿潜在的危害时,可考虑使用氟康唑,否则妊娠妇女应避免使用本品。  (2)哺乳期用药:氟康唑在乳汁中的浓度与其血浆浓度相似,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3、儿童用药:与成人感染相似,疗程应根据治疗后的临床和真菌学反应而确定。儿童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成人每日最高剂量。氟康唑应每日一次给药。粘膜念珠菌病,氟康唑每日推荐剂量为3mg/kg体重。为能更迅速的达到稳态浓度,第一天可给予6mg/kg体重饱和剂量。系统性念珠菌病和隐球菌感染,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每日推荐剂量为6至12mg/kg体重。防止艾滋病患儿隐球菌脑膜炎复发:氟康唑推荐剂量6mg/kg,每日一次。为防止免疫功能缺陷患儿经细胞毒化疗或放疗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后发生真菌感染的危险,根据中性粒细胞减少的严重程度和时间长短,氟康唑的剂量应为每日3-12mg/kg体重(参见用法用量中成人用药部分,对肾功能受损的患儿参见肾功能受损患者用药部分)。年龄不大于4周患儿用药氟康唑自新生儿体内排出缓慢。不大于2周的患儿剂量可按年长小儿,但应每72小时给药一次。出生后3-4周的患儿,给予相同剂量,每48小时给药一次。 4、老年用药:如患者无肾功能受损的表现,应采用常规推荐剂量。对肾功能受损的患者(肌酐清除率<50ml/min),应调整给药方案-(参见用法用量中肾功能受损患者用药部分)。 5、药物过量:有报告称氟康唑药物过量可伴随幻觉和妄想行为。对用药过量的患者,应采取对症治疗(支持疗法及必要时洗胃)。氟康唑大部分由尿排出,强迫利尿可能增加其清除率。3小时的血液透析治疗可使氟康唑的血浆浓度降低约50%。  

药物相互作用

1.可增强吸入性麻醉药的神经肌肉阻断现象,导致骨骼肌软弱和呼吸抑制或麻痹(呼吸暂停),在手术中或术后同用时应注意。以抗胆碱酯酶药物或钙盐治疗可望有效。 2.与抗蠕动止泻药、含白陶土止泻药同用:克林霉素在疗程中,甚至在疗程后数周有引起伴严重水样腹泻的伪膜性肠炎可能。因可使结肠内毒素延迟排出,从而导致腹泻延长和加剧,故抗蠕动止泻药不宜同用。含白陶土止泻药和克林霉素同时口服,后者的吸收将显著减少,故两者不宜同时服用,须间隔一定时间(至少2小时)。 3.本品具神经肌肉阻断作用,与抗肌无力药合用时将导致后者对骨骼肌的效果减弱。为控制重症肌无力的症状,在合用的疗程中抗肌无力药的剂量应予调整。 4.氯霉素或红霉素在靶位上均可置换本品,或阻抑后者与细菌核糖体50S亚基的结合,体外试验显示本品与红霉素具拮抗作用,故本品不宜与氯霉素或红霉素合用。 5.与阿片类镇痛药合用,本品的呼吸抑制作用与阿片类的中枢呼吸抑制作用可因累加现象而有导致呼吸抑制延长或引起呼吸麻痹(呼吸暂停)的可能,故必须对病人进行密切观察或监护。 6.本品可增强神经肌肉阻断药的作用,两者应避免合用。

药效学特性: 氟康唑是一种新型的三唑类抗真菌药之一,它是真菌甾醇合成的强效、特异性抑制剂。口服和静脉注射氟康唑对各种真菌感染动物模型有效。已证实氟康唑对条件致病真菌引起的感染有效,如念珠菌属感染,包括免疫缺陷动物的系统性念珠菌病;新型隐球菌感染,包括颅内感染;小孢子菌属和毛癣菌属感染。氟康唑还对地方性真菌病动物模型有效,包括皮炎芽生菌感染;粗球孢子菌感染,包括颅内感染;荚膜组织胞浆菌等在正常动物和免疫功能抑制动物中引起的感染。有报道,发生非白念珠菌念珠菌属二重染时,由于念珠菌性(如克柔念珠菌)通常对氟康唑不敏感,对这些病例需采用其它抗真菌治疗方案。氟康唑对真菌的细胞色素P-450依赖酶具有高度特异性。氟康唑每日50mg,连用28天,对男性的血浆睾丸酮浓度或育龄妇女的血浆类固醇浓度无影响。氟康唑每日200至400mg,对男性健康志愿者的内源性类固醇水平或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刺激效应无明显影响。与安替比林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表明,单剂量或多剂量使用氟康唑50mg不影响安替比林的体内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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