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更昔洛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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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注射用更昔洛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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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曲肽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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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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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注射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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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更昔洛韦。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曲克芦丁(C33H42O19)、活性多肽、多种氨基酸、多种神经节苷脂等。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792 |
国药准字H22026577 |
| 作用与功效 | 1.适用于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2.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
本品用于治疗脑卒中等急慢性脑血管疾病,老年性痴呆,颅脑外伤、脊髓损伤等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损伤、周围神经损伤、脑血管意外创伤及创伤后的神经系统后遗症,以及脑血管疾病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等后遗症;用于治疗闭塞综合症、动脉硬化、血栓性静脉炎、毛细血管出血以及血管通透性升高引起的水肿。 |
| 用法用量 | 1.诱导期:|(1)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每12小时1次,每次静滴1小时以上,疗程14~21日。|(2)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1)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12小时静脉滴注2.5mg/kg。|2)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3)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4)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1.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2.维持期:|(1)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1次,静滴1小时以上。|(2)肾功能减退者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1)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2)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3)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0.625mg/kg。|4)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0.6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3.预防用药:|(1)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滴注时间至少1小时以上,每12小时1次,连续7~14日;继以5mg/Kg,一日1次,共7日。|(2)本品静脉滴注时,配制方法如下:首先根据患者体重确定使用剂量,用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使之溶解,浓度达50mg/ml,再注入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乳酸钠注射液100ml中,滴注液浓度不得大于10mg/ml。 |
1、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2、静脉滴注,一次10ml,一日1次。稀释于250-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使用。20日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骨髓抑制,艾滋病患者长期维持用药后约40%的患者中性粒细胞数减低至1000/mm3以下,约20%的患者血小板计数减低至50000/mm3以下,此外可有贫血。|2.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精神异常、紧张、震颤等,发生率约5%,偶有昏迷、抽搐等。|3.可出现皮疹、瘙痒、药物热、头痛、头昏、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食欲减退、肝功能异常、消化道出血、心律失常、血压升高或降低、血尿、血尿素氮增加、脱发、血糖降低、水肿、周身不适、肌酐增加、嗜酸性细胞增多症、注射局部疼痛、静脉炎等。、|4.有巨细胞病毒感染性视网膜炎的艾滋病患者可出现视网膜剥离。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癫痫持续状态或癫痫大发作患者禁用。 |
| 禁忌 | 对本品或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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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本品治疗剂量下可引起胎儿畸形,没有进行孕妇用药安全性对照性研究,孕妇只有在获益大于胎儿致畸风险时使用。|2.尚不清楚本品是否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应停止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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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立。只有在利害评估获益大于风险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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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人用药无特殊。如肾功能减退应酌情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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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骨髓抑制,艾滋病患者长期维持用药后约40%的患者中性粒细胞数减低至1000/mm3以下,约20%的患者血小板计数减低至50000/mm3以下,此外可有贫血。2.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精神异常、紧张、震颤等,发生率约5%,偶有昏迷、抽搐等。3.可出现皮疹、瘙痒、药物热、头痛、头昏、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食欲减退、肝功能异常、消化道出血、心律失常、血压升高或降低、血尿、血尿素氮增加、脱发、血糖降低、水肿、周身不适、肌酐增加、嗜酸性细胞增多症、注射局部疼痛、静脉炎等;有巨细胞病毒感染性视网膜炎的艾滋病患者可出现视网膜剥离。 |
偶可发生寒颤、轻度发热、头晕等反应。个别病例可引起过敏性皮疹,调慢滴速或停药后症状可自行消失。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化学结构与阿昔洛韦相似,对后者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本品并不能治愈巨细胞病毒感染,因此用于艾滋病患者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时往往需长期维持用药,防止复发。|3.本品须静脉滴注给药,不可肌内注射,每次剂量至少滴注1小时以上,患者需给予充足水分,以免增加毒性。|4.本品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并易引起出血和感染,用药期间应注意口腔卫生。|5.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血细胞数,初始治疗期间应每二天测定血细胞计数,以后为每周测定一次。对有血细胞减少病史的患者(包括因药物、化学品或射线所致者)或粒细胞计数低于1000/mm3患者,应每天进行血细胞计数。如中性粒细胞计数在500/mm3以下、或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mm3时应暂时停药,直至中性粒细胞数增加至750/mm3以上方可重新给药。少数病人同时采用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治疗粒细胞减低有效。|6.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血液透析患者用量每24小时不超过1.25mg/kg,每次透析后血药浓度约可减低50%,因此在透析日宜在透析以后给药。|7.本品需充分溶解后缓慢静脉滴注,滴注液浓度不能超过10mg/ml,一次最大剂量为6mg/kg。本品溶液呈强碱性(pH=11),滴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并注意避免药液与皮肤或粘膜接触或吸入,如不慎溅及,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眼睛应用清水冲洗,避免药液渗漏到血管外组织。|8.育龄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注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育龄男性应采用避孕工具至停药后至少3个月。|9.用药期间应每2周进行血清肌酐或肌酐清除率的测定。|10.艾滋病合并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患者,在治疗期间应每6周进行一次眼科检查。对正在接受齐多夫定治疗的上述患者,常不能耐受联合使用本品,合用时甚至可出现严重白细胞减少。|11.器官移植患者用药期间可能出现肾功能损害,尤其是与环孢素或两性霉素B联合用药的患者。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不能与平衡氨基酸注射液在同一瓶中输注,当同时应用氨基酸输液时,应注意可能出现氨基酸不平衡。 |
| 药物相互作用 | 1.影响造血系统的药物、骨髓抑制剂及放射治疗等与本品同用时,可增强对骨髓的抑制作用。|2.本品与肾毒性药物同用时(如两性霉素B、环孢素)可能加强肾功能损害,使本品经肾排出量减少而引起毒性反应。|3.与齐多夫定同用时可增强对造血系统的毒性,必须慎用。|4.与去羟肌苷同用或先后使用可使后者药时曲线下面积显著增加(增加72%~111%),两者经肾清除量不变。|5.本品与亚胺培南—西司他丁同用可发生全身抽搐。|6.与丙磺舒或抑制肾小管分泌的药物合用可使本品的肾清除量减少约22%,其药时曲线下面积增加约53%,因而易产生毒性反应。|7.应避免与氨苯砜、喷他咪、氟胞嘧啶、长春碱、多柔比星、甲氧苄啶、磺胺类及核苷类药物合用。 |
本品含有治疗脑血管疾病、神经损伤及其引起的脑功能障碍后遗症的曲克芦丁、活性多肽、多种氨基酸、多种神经节苷脂等活性物质,能抑制血小板的聚集,有防止血栓形成的作用,能调节和改善脑代谢,能加速病变、损伤的神经组织的再生修复,有神经功能恢复和清除神经病变症状作用。曲克芦丁能通过与血小板细胞膜上的腺苷载体蛋白可逆结合,增加血小板内CAMP的含量,从而抑制血小板的聚集,有防止血栓形成的作用。同时能对抗5-羟色胺、缓激肽引起的血管损伤,增加毛细血管的抵抗力,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可防止血管通透性升高引起的水肿。可增加血中氧含量和氧饱和度,保护缺氧状态下酶的活性、改善微循环,促进新血管生成以增进侧枝循环,从而增加脑血流量,改善半暗带区域的供血,减轻周边区域的水肿,减小脑梗死面积。本品所含的大量活性多肽、多种氨基酸等能透过血脑屏障,以多种形式作用于中枢神经,调整和改善神经元代谢,促进突触的形成,诱导神经元的分化,并影响其呼吸链,改善脑内能量代谢,能增加脑组织对葡萄糖的利用,改善脑细胞缺氧状态,对缺氧的脑组织有保护作用;能够提供神经递质、肽类激素及辅酶前体,具有激活、改善脑内神经递质和酶的活性,保护神经细胞免受各种缺血和神经毒素的损害。神经节苷脂具有感知、传递细胞内外信息的功能,参与细胞信息传递等过程。作为某些神经递质、激素、病毒和干扰素的受体,具有参与神经组织的分化、再生、修复,与神经冲动的传导、细胞间的识别作用。能加速损伤的神经组织的再生修复,促进神经支配功能恢复,减低兴奋性氨基酸的释放,从而减轻细胞毒性和血管水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