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慢性或急性非激越型精神分裂症,对具有妄想和幻觉症状的精神分裂症有较好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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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棕榈哌泊塞嗪。 |
人工麝香、木鳖子(去壳去油)、制草乌、枫香脂、醋乳香、醋没药、五灵脂(醋炒)、酒当归、地龙、香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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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岳阳新华达制药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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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2243 |
国药准字Z42021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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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适用于慢性或急性非激越型精神分裂症,对具有妄想和幻觉症状的精神分裂症有较好疗效。 |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痰气凝滞所致的瘰疬、瘿瘤、乳岩、乳癖,症见肌肤或肌肤下肿块一处或数处,推之能动,或骨及骨关节肿大、皮色不变、肿硬作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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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供深部肌内注射用,一般每隔2-4周注射50-200mg(1支-4支),每次用药量应结合疗效和副作用严重程度,逐渐递增至适当药量。 |
打碎后口服,一次1.2-3g,一日2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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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循环衰弱、意识障碍,特别是使用中枢抑制药物中毒产生上述情况的,禁用。 2、严重抑郁病人,恶血质、肝病、肾功能不全、嗜铬细胞瘤、青光眼、严重心血管疾病及有吩噻嗪药物过敏史的病人,禁用。 3、怀疑有皮层下脑损伤的病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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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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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适用于慢性或急性非激越型精神分裂症,对具有妄想和幻觉症状的精神分裂症有较好疗效。 |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痰气凝滞所致的瘰疬、瘿瘤、乳岩、乳癖,症见肌肤或肌肤下肿块一处或数处,推之能动,或骨及骨关节肿大、皮色不变、肿硬作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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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主要有锥体外系反应,常出现震颤、强直、静坐不能、动眼危象、反射亢进、流涎等症状,一般在继续治疗或减少剂量时可消除或好转,严重时可使用抗帕金森氏症药物。 2、此外,可有迟发性运动障碍、睡眠障碍、口干、恶心、低血压、便秘、畏食、月经不调、乏力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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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开始使用时,应事先停用先前使用的抗精神病药物,从小剂量开始给药(例如25-50mg),对55岁以上的老年病人应从更小的剂量(例如25mg)开始。 2、适用的剂量应根据病人的年龄、体质、症状、先前用药史适当选择,使用本品时,最好定期测定肝功能和血象,注意血压及心电图变化。 3、对严重的锥外系反应可适当使用抗帕金森氏症药物,对严重的低血压可静注去甲肾上腺素(不要用肾上腺素),应当使用玻璃注射器深部肌肉推注。 |
1.忌食辛辣、油腻、海鲜等食品。 2.本品含制草乌,不可久服。 3.本品含有醋乳香、醋没药、胃弱者慎用。 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