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具有镇静、抗焦虑、抗精神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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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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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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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124 |
国药准字Z44021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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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具有镇静、抗焦虑、抗精神病作用。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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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50100mg,每日23次,根据反应调整剂量,最大日剂量800mg。儿童初始剂量12mg/kg,每日23次,最大日剂量6mg/kg。 |
口服。一次9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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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可能导致嗜睡、头晕、口干、便秘、视力模糊等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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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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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具有镇静、抗焦虑、抗精神病作用。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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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避免与酒精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合用;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4. 定期监测血药浓度;5. 避免突然停药以防戒断症状。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与含川乌、草乌的药物同用;4.脾胃虚寒者慎用;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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