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具有镇静、抗焦虑、抗精神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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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虎杖,青皮,白茅根,陈皮,郁金,山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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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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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124 |
国药准字Z22024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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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具有镇静、抗焦虑、抗精神病作用。 |
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人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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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50100mg,每日23次,根据反应调整剂量,最大日剂量800mg。儿童初始剂量12mg/kg,每日23次,最大日剂量6mg/kg。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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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导致嗜睡、头晕、口干、便秘、视力模糊等副作用。 |
可引起大便次数增多,偶有轻度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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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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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具有镇静、抗焦虑、抗精神病作用。 |
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人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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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方中大黄清热泻下,导滞消胀;虎杖清热解毒祛斑;白茅根清热凉血;陈皮、青皮健脾和胃;郁金疏肝利胆;山楂消积祛瘀。诸药配伍,共奏疏肝利胆,清热通下之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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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避免与酒精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合用;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4. 定期监测血药浓度;5. 避免突然停药以防戒断症状。 |
1. 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