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达帕林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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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阿达帕林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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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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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30g:30mg |
15ml:0.15g |
| 剂型 | 凝胶剂 |
喷雾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达帕林。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特比萘芬。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状粘稠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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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871 |
国药准字H20093612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
| 用法用量 | 本品每天一次,晚上使用,用前用刺激小的或无皂性清洁剂清洗治疗区域,然后涂在皮肤患处,在座疮损伤处的皮肤区域应将本品涂成一层薄膜,完全覆盖住患处。 |
外用,手持本品直立喷于患处,一日2~3次,疗程1~2周。 |
| 不良反应 | 本品在最初治疗的2~4周里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红斑、干燥、鳞屑、瘙痒、灼伤或刺痛,在程度上多为轻、中度。较少发生的不良反应有晒伤、皮肤刺激、皮肤不适的烧灼和刺痛。极少发生的不良反应包括:痤疮红肿、皮炎和接触性皮炎、眼浮肿、结膜炎、红斑、瘙痒、皮肤变色、红疹和湿疹等。如不良反应严重,应减少用药次数或停药。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 禁忌 | 对阿达帕林或凝胶赋形剂中的任何组份过敏者禁用。 |
对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目前尚无有关本品对孕妇的疗效报告。建议在妊娠时不要使用本品。目前尚不知本品是否随乳汁分泌。因许多药物随乳汁分泌,建议哺乳期妇女若必须使用本品时多加小心,请勿涂抹于胸部。 |
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无任何不良影响,但在孕妇中尚未经过对照试验验证,所以孕妇不推荐使用,除非利远大于弊。本品可从乳汁中排出。虽然量很少,但使用本品的妇女应停止给婴儿哺乳。 |
| 儿童用药 | 在12岁以下儿科患者中,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临床试验中,受试者年龄均在12-30岁之间,因此尚不明确65岁以上老年人与年轻人之间是否不同。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如果产生过敏或严重的刺激反应,应停止用药。确定局部刺激反应程度后,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减少用药次数,暂时停用或完全停止用药。2、在使用本品期间,如果暴露在日光下,包括发出紫外线的太阳灯,应将剂量降低到最小用量。对于经常暴露在强日光下和自身对阳光过敏的患者,在户外锻炼时应特别注意。当在阳光下是不可避免时,建议在治疗区域上使用防晒产品和保护服;当气候极端异常时,如有大风或寒冷,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也可能产生刺激性。3、避免接触眼、唇、口腔、鼻粘膜、内眦和其它粘膜组织,本品不应用在刀伤、擦伤、湿疹或晒伤的皮肤上,亦不得应用于十分严重的痤疮患者,或患有湿疹样的皮肤创面。当用其它维生素A酸类药物或使用“蜡质”脱毛方法时,应避免使用本品进行治疗。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目前尚未发现本品与其它可能同时在皮肤使用的药品间存在相互作用。但不应同时使用其它有相似作用机制的维生素A酸类药物或其它药物。阿达帕林的化学结构稳定,在空气和日光下不易分解。广泛的动物和人体研究未发现光毒性和光敏性。但反复暴露于日光或紫外线照射时动物和人使用阿达帕林的安全性尚未可知。使用本品时应避免过量日晒和紫外线照射。阿达帕林的透皮吸收很低,因而不可能发生与系统用药的相互作用。没有证据表明避孕药、抗生素等口服药的疗效会受到皮肤使用本品的影响。本品可能有轻微的局部刺激作用,当与脱皮剂、收缩剂或刺激性物质同时使用时可导致额外的刺激反应。因此,清晨使用其它皮肤用抗痤疮药如红霉素(浓度<4%)、磷酸氯林可霉素(1%)溶液或过氧化苯甲酰水性凝胶(浓度<10%),晚上使用本品时,可避免药物相互降解或蓄积刺激作用的产生。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