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伊曲康唑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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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盐酸伊曲康唑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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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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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克银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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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1g*14粒 |
15ml:0.15g |
| 剂型 | 胶囊剂 |
喷雾剂 |
| 主要成分 | 伊曲康唑。化学名:(±)-顺-4-[4-[4-[4-[2-(2,4-二氯苯基)-2-(1H-1,2,4-三氮唑基-1-甲基)-1,3-二氧环戊基-4-基]甲氧基]苯基]-1-哌嗪基]苯基]-2,4-二氢-2-(-1-甲基丙基)-3H-1,2,4-三氮唑-3-酮。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特比萘芬。 |
| 性状 | 本品是硬胶囊,内有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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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141 |
国药准字H20093612 |
| 作用与功效 | 适应症 :伊曲康唑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
| 用法用量 | 1.口服:为达到最佳吸收,伊曲康唑用餐后立即给药,胶囊必须整个吞服。2.适应症剂量疗程备注念珠菌性阴道炎200mg一日二次1日或200mg,一日一次3日花斑癣200mg,一日一次7日皮肤癣菌病100mg,一日一次15日高度角化区,如足底部癣、手掌部癣需延长治疗15日,一日100mg。口腔念珠菌病100mg,一日一次15日一些免疫缺陷病人如白血病、艾滋病或器官移植病人,伊曲康唑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会降低,因此剂量可加倍。真菌性角膜炎200mg,一日一次21日甲真菌病200mg,一日一次3个月本品从皮肤和甲组织中清除 |
外用,手持本品直立喷于患处,一日2~3次,疗程1~2周。 |
| 不良反应 | 1.常见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腹痛和便秘。较少见的副作用包括头痛、可逆性氨基转移酶升高、月经紊乱、头晕和严重过敏反应(如瘙痒、红斑、风团和血管性水肿)。有个例报告出现了Stevens-Johnson综合症(重症多形型红斑)。2.已有潜在病理改变并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大多数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长疗程治疗时可见低血钾症、水肿、肝炎和脱发等症状。有个例报告出现了外周神经病变,但是否与服用伊曲康唑有关还不能肯定。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病治疗,但仍应权衡对胎儿有无潜在性伤害作用。 |
对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无任何不良影响,但在孕妇中尚未经过对照试验验证,所以孕妇不推荐使用,除非利远大于弊。本品可从乳汁中排出。虽然量很少,但使用本品的妇女应停止给婴儿哺乳。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1.本品为合成的三氮唑衍生物,具有广谱抗真菌作用,可抑制真菌细胞膜麦角甾醇的合成,从而发挥抗真菌效应。2.本品对皮肤癣菌(毛癣菌属、小孢子菌属、絮状表皮癣菌)、酵母菌[新生隐球菌、糠秕孢子菌属、 念珠菌属(包括白色念珠菌、光滑念珠菌和克柔念珠菌)]、曲霉菌属、组织胞浆菌属、巴西副球孢子菌、申克孢子丝菌、着色真菌属、枝孢霉属、皮炎芽生菌以及 各种其它的酵母菌和真菌有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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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如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2.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3.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4.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1.诱酶药物:如利福平和苯妥英可明显降低本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因此,当与诱酶药物共同服用时应监测本品的血浆浓度。2.体外研究表明,在血浆蛋白结合方面,本品与丙咪嗪、心得安、安定、西咪替丁、消炎痛、甲糖宁和磺胺二甲基嘧啶之间无相互作用。3.已报道当使用本品超过推荐剂量时,与环孢菌素A、阿司咪唑和特非那丁有相互作用。这些药物若与本品同服时,应减少剂量。4.已报道本品与华法令和地高辛有相互作用。因此这些药物若与本品同服时,应减少剂量。5.尚未观察到本品与AZT(齐多夫定)间的相互作用。6.尚未观察到本品对炔雌醇和炔诺酮代谢的诱导效应。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