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肾阴血不足所致的头昏,耳鸣,心悸,健忘,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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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生地黄、女贞子(制)、熟地黄、旱莲草、珍珠母(煅)、石菖蒲、首乌藤、合欢子、五味子。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胱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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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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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781 |
国药准字H20073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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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肝肾阴血不足所致的头昏,耳鸣,心悸,健忘,失眠。 |
用于病后和产后继发性脱发症、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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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5~100m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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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脾肾阳虚和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禁服。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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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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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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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肝肾阴血不足所致的头昏,耳鸣,心悸,健忘,失眠。 |
用于病后和产后继发性脱发症、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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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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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压血、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服用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及肝肾功能;5.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