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臼毒素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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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鬼臼毒素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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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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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铝管包装,20克/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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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乳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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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鬼臼毒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甘油、平平加O、十六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轻质液状石蜡、白凡士林、丙二醇。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有樟脑的特异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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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183 |
国药准字H20046657 |
| 作用与功效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用于局限性搔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 用法用量 | ①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②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③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④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如三个疗程后仍有湿疣,患者应及时就医以进一步检查。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 不良反应 | 1.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和糜烂; 2.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 3.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用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 4.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5.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偶见过敏反应。 |
| 禁忌 | 1.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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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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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小儿避免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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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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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所含地塞米松为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薄荷脑、樟脑具有促进局部循环和轻度的消炎、止痛及止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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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3.严禁药液与健康皮肤长期接触,因为药液中的活性成分能损害健康皮肤。 4.治疗期间,最好不要性交。 5.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6.运动员慎用。|7.小儿避免使用。|8.已确诊为真菌感染(癣)时不能使用本品单独治疗,但在使用抗真菌药物的同时可用本品止痒消炎。|9.本品不宜与其他皮肤科药品同时使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尚不明确。 |
1.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可加强糖皮质激素的致溃疡作用。|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