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A酸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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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维A酸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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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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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紫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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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5g |
铝管包装,20克/支 |
| 剂型 | 乳膏剂 |
乳膏剂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维A酸。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甘油、平平加O、十六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轻质液状石蜡、白凡士林、丙二醇。 |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色的乳膏。 |
本品为白色乳膏,有樟脑的特异芳香。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615 |
国药准字H20046657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寻常痤疮及角化异常性疾病。 |
用于局限性搔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洗净患处后,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晚睡前1次。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 不良反应 | 用药部位可能发生红斑、肿胀,脱屑、结痂、色素增加或减退。偶见不良反应。 |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偶见过敏反应。 |
| 禁忌 | 1.对维生素A衍生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急性或亚急性皮炎、湿疹类皮肤病患者禁用。 |
1.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 儿童用药 | 儿童慎用。 |
小儿避免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药理作用 | 本品可促进表皮细胞更新,调节表皮细胞增殖和分化,使角质层细胞疏松而容易脱落,有利于去除粉刺,并抑制新的粉刺形成。 |
本品所含地塞米松为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薄荷脑、樟脑具有促进局部循环和轻度的消炎、止痛及止痒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用药部位避免日光照射。2.儿童慎用。3.不应大面积使用。4.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5.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育龄妇女用药期间严禁受孕。6.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7.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8.用于治疗痤疮,起初数周可暂加剧,仍应继续治疗6周以上才能达到最大疗效。9.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刺激或脱屑,不宜用于皮肤皱褶处。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6.运动员慎用。|7.小儿避免使用。|8.已确诊为真菌感染(癣)时不能使用本品单独治疗,但在使用抗真菌药物的同时可用本品止痒消炎。|9.本品不宜与其他皮肤科药品同时使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与光敏感药合用有增加光敏性的危险。2.与肥皂等清洁剂、含脱屑药制剂(如过氧苯甲酰、雷锁辛、水杨酸、硫磺等)、含乙醇制剂、异维A酸等共用,可加剧皮肤刺激或干燥,因此必须慎用。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可加强糖皮质激素的致溃疡作用。|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