卤米松乳膏对比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3图 卤米松乳膏

卤米松乳膏

处方药 医保乙类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卤米松乳膏
卤米松乳膏
卤米松乳膏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卤米松乳膏 卤米松乳膏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澳美

规格

15g(1g:0.5mg)

铝管包装,20克/支

剂型

乳膏剂

乳膏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卤米松一水合物。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甘油、平平加O、十六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轻质液状石蜡、白凡士林、丙二醇。

性状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

本品为白色乳膏,有樟脑的特异芳香。

生产企业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湖北人福成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C20181018

国药准字H20046657

作用与功效

本品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用于局限性搔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用法用量

以薄层涂于患处,依症状每日一至二次,并缓和地摩擦;如有需要,可用多孔绷带包扎患处,通常毋需用密封的包扎。药效欠佳者或较顽固的患者,可改用短时的密封包扎以增强疗效。对于慢性皮肤疾患(如银屑病或慢性湿疹),使用本品时不应突然停用,应交替换用润肤剂或药效较弱的另一种皮质类固醇,逐渐减少本品用药剂量。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不良反应

1.偶发:用药部位刺激性症状,如烧灼感,瘙痒。2.罕见:皮肤干燥,红斑,皮肤萎缩,毛囊炎,痤疮或脓,如已发生严重的刺激性或过敏症状,应终止治疗。已报道局部用药的不良反应包括:接触性过敏,皮肤色素沉着或继发性感染。此外,尤其在长期使用,或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用于例如面部,腋下等通透性高的皮肤部位,可能发生萎缩纹,萎缩性变化,出血,口周皮炎或玫瑰痤疮样皮炎,毛细血管扩张,紫癜,或激素性痤疮。当大面积外用或使用密封性包扎(尤其用于新生儿或幼儿)时,皮质类固醇进入血液循环能产生全身性作用(特别是肾上腺功能暂时性抑制),在停用本品后,这些作用消失,但是突然停药,可继发急性肾上腺功能不全。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偶见过敏反应。

禁忌

1.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2.细菌和病毒性皮肤病(如水痘、脓皮病、接种疫苗后、单纯疱疹、带状疱疹)、真菌性皮肤病、梅毒性皮肤病变、皮肤结核病、玫瑰痤疮、口周皮炎、寻常痤疮患者。

1.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进行了皮质类固醇安全性评价,也专门用卤米松进行了动物试验,实验已证明可能有潜在致畸性,或对胚胎及/或幼胎产生其它不良作用。孕妇使用本品必须注意权衡利弊,应有明确的治疗指征,而且不应大剂量使用,不应用于大面积皮肤(特别不应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长时间地使用。本品活性物质及/或其代谢产物是否泌入乳汁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对于幼儿及儿童,避免长期连续治疗,以免肾上腺轴抑制的发生。连续性治疗不应超过两个星期;2岁以下的儿童,治疗不应超过七天。敷药的皮肤面积不应超过体表面积的10%,不应使用密封包扎。

小儿避免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目前尚无老年用药的禁忌报道。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卤米松是一个强效含卤基的外用糖皮质类固醇药物,具有良好的抗炎、抗表皮增生、抗过敏、收缩血管及止痒等作用。通过与甾体受体结合,可改变与病因相应的蛋白质的合成;或作用于炎症细胞及溶酶体,调节炎症反应。毒理研究本品无致癌作用。小鼠口服急性毒性LD50为15000mg/kg。

本品所含地塞米松为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薄荷脑、樟脑具有促进局部循环和轻度的消炎、止痛及止痒作用。

注意事项

无论患者的年龄,均应避免长期连续使用,密封性包扎应限于短期和小面积皮肤。如特殊需要大剂量使用本品,或应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长期使用,应对患者进行定时的医疗检查。本品应慎用于面部或擦烂的部位(例如腋间部位),且只能短期使用。尚未见报道全身性不良反应,例如对于肾上腺皮质功能的抑制作用。然而根据医学基本理论,不排除这种危险性。在以下条件使用本品时,如:大面积的皮肤上使用密封包扎时(尤其是在儿科),如果用药皮肤发生了感染,应立即加以合适的抗菌药治疗。本品不能与眼结膜或粘膜接触。皮质类固醇能掩盖本品中某一成分引起的皮肤过敏反应。应告诫患者本药品只能使用于本人当前的皮肤病,不能给其它人使用。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6.运动员慎用。|7.小儿避免使用。|8.已确诊为真菌感染(癣)时不能使用本品单独治疗,但在使用抗真菌药物的同时可用本品止痒消炎。|9.本品不宜与其他皮肤科药品同时使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目前为止,无药物相互作用的相关报道。

1.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可加强糖皮质激素的致溃疡作用。|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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