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紫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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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甲紫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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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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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20ml |
铝管包装,20克/支 |
| 剂型 | 溶液剂 |
乳膏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甘油、平平加O、十六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轻质液状石蜡、白凡士林、丙二醇。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有樟脑的特异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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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0953 |
国药准字H20046657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用于局限性搔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 用法用量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 不良反应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偶见过敏反应。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 |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 儿童用药 | 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 |
小儿避免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药理作用 | 本品属三苯甲烷类染料消毒剂,能与微生物酶系统发生氢离子的竞争性对抗,使酶成为无活性的氧化状态,而发挥杀菌作用。主要对革兰阳性菌如葡萄球菌、白喉杆菌,以及绿脓杆菌、白念珠菌、表皮癣菌有杀灭作用,对其它革兰阴性菌和抗酸杆菌几乎无作用。本品毒性小,对组织无刺激,且能与坏死组织凝结成保护膜,起收敛作用。有实验报告表明动物全身性(或系统性)吸收甲紫可致癌,有的国家规定甲紫溶液只能用于局部未破损皮肤,严禁内服。但目前国内尚未见有关甲紫致癌的不良反应监测报告。 |
本品所含地塞米松为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薄荷脑、樟脑具有促进局部循环和轻度的消炎、止痛及止痒作用。 |
| 注意事项 |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6.运动员慎用。|7.小儿避免使用。|8.已确诊为真菌感染(癣)时不能使用本品单独治疗,但在使用抗真菌药物的同时可用本品止痒消炎。|9.本品不宜与其他皮肤科药品同时使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甲紫溶液遇酸呈绿黄色,遇碱游离出甲紫盐基的褐紫色沉淀。 |
1.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可加强糖皮质激素的致溃疡作用。|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