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卡力孜然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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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复方卡力孜然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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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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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维阿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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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0ml |
铝管包装,20克/支 |
| 剂型 | 酊剂 |
乳膏剂 |
| 主要成分 | 驱虫斑鸠菊、补骨脂、何首乌、当归、防风、蛇床子、白鲜皮、乌梅、白芥子、丁香。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甘油、平平加O、十六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轻质液状石蜡、白凡士林、丙二醇。 |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气芳香。 |
本品为白色乳膏,有樟脑的特异芳香。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003 |
国药准字H20046657 |
| 作用与功效 | 具有温肤散寒,祛风燥湿、舒经活络、活血化瘀及清除异常粘液质之功效,改善病灶部位皮肤的微循环,直接补充微量元素,增加皮肤的光敏作用,激活酪氨酸酶活性,促进皮肤中黑色素的合成。用于治疗白癜风(白热斯)。 |
用于局限性搔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 用法用量 | 1.外用适量,涂搽患处。将患处揉搓后涂抹,一日3~4次,涂药后继续轻轻揉搓至白斑发红为止。2.涂药30分钟后应日光或长波紫外线(黑光)照射,每日1~2次,照射时间开始1~5分钟,以后每次增加1至数分钟,每次照射时间以白斑发红为度。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 不良反应 | 临床未发现有系统性全身性不良反应,偶有局部皮肤发红、发痒、肿胀等反应。停药或减少用药后可迅速消退。 |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偶见过敏反应。 |
| 禁忌 | 过敏体质者慎用。 |
1.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小儿避免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参考文献。 |
本品所含地塞米松为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薄荷脑、樟脑具有促进局部循环和轻度的消炎、止痛及止痒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外用制剂,禁止口服和用于皮肤破损处。勿涂于正常皮肤上。 2.少数患者如出现红、肿、痒反应可在使用前用适量白酒稀释或脱敏后使用。严重时应停药,待症状消退后继续用药。 3.避免日光曝晒。曝晒、照射时间过久或用药过量可能引起水疱,如有水疱,应停止用药对症处理,待水疱痊愈后继续用药。 4.过敏体质者慎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6.运动员慎用。|7.小儿避免使用。|8.已确诊为真菌感染(癣)时不能使用本品单独治疗,但在使用抗真菌药物的同时可用本品止痒消炎。|9.本品不宜与其他皮肤科药品同时使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可加强糖皮质激素的致溃疡作用。|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