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感染中毒性休克、解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缓解平滑肌痉挛、眩晕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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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山莨菪碱。 |
红红参、黄芪、丹参、扶芳藤、制制何首乌、北沙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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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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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425 |
国药准字B20020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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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感染中毒性休克、解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缓解平滑肌痉挛、眩晕症。 |
益气活血,滋补肝肾。适用于气虚血瘀、肝肾不足所致的少气懒言,乏力自汗,心悸失眠,头晕目眩,腰膝酸软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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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注:每次5-10mg每日1-2次。 2、静脉:感染中毒性休克,依病情决定剂量,成人静注每次10-40mg,小儿每公斤体重0.3-2mg,每隔10-30分钟重复给药。也可将本品5-10mg加于5%葡萄糖液200ml中静脉滴注,随病情好转延长给药间隔,直至停药,情况无好转可酌情加量。有机磷中毒的解救用量视病情而定。 |
口服。一次15m1,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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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及青光眼患者禁用。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罕见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长期使用需注意肝肾功能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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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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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感染中毒性休克、解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缓解平滑肌痉挛、眩晕症。 |
益气活血,滋补肝肾。适用于气虚血瘀、肝肾不足所致的少气懒言,乏力自汗,心悸失眠,头晕目眩,腰膝酸软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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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口干、面红、轻度扩瞳、视近物模糊等,个别患者有心率加快及排尿困难,多在1-3小时消失,长期应用无蓄积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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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重肺功能不全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4、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如有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等疾患忌用。 5、药物过量:用药剂量过大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中毒解救可应用1%匹鲁卡品(Pilocarpine)0.25-0.5ml,每隔15-20分钟皮下注射一次。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