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感染中毒性休克、解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缓解平滑肌痉挛、眩晕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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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山莨菪碱。 |
红参、当归、益母草、熟地黄、丹参、香附(醋制),龟甲、地骨皮、延胡索(醋制),莱菔子(炒)、白术(麸炒)、肉桂、木香、赤芍、甘草、小茴香(盐制),续断、蒲黄、川芎、牛滕、鹿茸(去毛)、获苓、鹿胎粉(或仔鹿粉)、阿胶。辅料为:红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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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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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425 |
国药准字Z22025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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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感染中毒性休克、解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缓解平滑肌痉挛、眩晕症。 |
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所致的虚弱消瘦,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以及寒湿所致的白带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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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肌注:每次5-10mg每日1-2次。 2、静脉:感染中毒性休克,依病情决定剂量,成人静注每次10-40mg,小儿每公斤体重0.3-2mg,每隔10-30分钟重复给药。也可将本品5-10mg加于5%葡萄糖液200ml中静脉滴注,随病情好转延长给药间隔,直至停药,情况无好转可酌情加量。有机磷中毒的解救用量视病情而定。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温黄酒或温开水送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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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及青光眼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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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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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感染中毒性休克、解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缓解平滑肌痉挛、眩晕症。 |
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所致的虚弱消瘦,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以及寒湿所致的白带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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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口干、面红、轻度扩瞳、视近物模糊等,个别患者有心率加快及排尿困难,多在1-3小时消失,长期应用无蓄积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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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严重肺功能不全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4、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如有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等疾患忌用。 5、药物过量:用药剂量过大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中毒解救可应用1%匹鲁卡品(Pilocarpine)0.25-0.5ml,每隔15-20分钟皮下注射一次。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情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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