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感染中毒性休克、解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缓解平滑肌痉挛、眩晕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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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山莨菪碱。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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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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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425 |
国药准字H20067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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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感染中毒性休克、解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缓解平滑肌痉挛、眩晕症。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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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注:每次5-10mg每日1-2次。 2、静脉:感染中毒性休克,依病情决定剂量,成人静注每次10-40mg,小儿每公斤体重0.3-2mg,每隔10-30分钟重复给药。也可将本品5-10mg加于5%葡萄糖液200ml中静脉滴注,随病情好转延长给药间隔,直至停药,情况无好转可酌情加量。有机磷中毒的解救用量视病情而定。 |
通常成人口服兰索拉唑肠溶片,每日一次,一次1片(30mg)。十二指肠溃疡,需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一艾综合征,需连续服用6-8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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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及青光眼患者禁用。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血液系统: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3、消化系统: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ALT、AST、ALP、LDH、-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 4、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5、其它: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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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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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有报道,在动物实验中胎仔的药物血浆浓度高于母体的血浆浓度,所以对于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只有在判定治疗的益处超过危险性的情况下方可使用。2)动物实验显示兰索拉唑会分布于乳汁中,故哺乳期妇女最好避免用药,必须应用时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小儿的临床经验极少)。老年用药: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它生理机能均会降低,用药期间请注意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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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感染中毒性休克、解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缓解平滑肌痉挛、眩晕症。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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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口干、面红、轻度扩瞳、视近物模糊等,个别患者有心率加快及排尿困难,多在1-3小时消失,长期应用无蓄积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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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重肺功能不全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4、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如有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等疾患忌用。 5、药物过量:用药剂量过大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中毒解救可应用1%匹鲁卡品(Pilocarpine)0.25-0.5ml,每隔15-20分钟皮下注射一次。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 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 3、肝功能障碍者及高龄者须慎用。 4、使用本品有时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要在排除胃癌可能性的基础上方可给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