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感染中毒性休克、解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缓解平滑肌痉挛、眩晕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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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山莨菪碱。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ml含葡萄糖酸钙600毫克(相当于钙54mg),葡萄糖酸锌30毫克(相当于锌4.3mg),盐酸赖氨酸100mg。辅料为:氢氧化钠、氧化钠、乳酸、蔗糖、香精和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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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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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425 |
国药准字H20059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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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感染中毒性休克、解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缓解平滑肌痉挛、眩晕症。 |
用于治疗因缺钙、锌引起的疾病,包括骨质疏松、手足抽搐症、骨发育不全、佝偻并妊娠妇女和哺乳期妇女、绝经期妇女钙的补充,小儿生长发育迟缓,食欲缺乏,厌食症,复发性口腔溃疡以及痤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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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注:每次5-10mg每日1-2次。 2、静脉:感染中毒性休克,依病情决定剂量,成人静注每次10-40mg,小儿每公斤体重0.3-2mg,每隔10-30分钟重复给药。也可将本品5-10mg加于5%葡萄糖液200ml中静脉滴注,随病情好转延长给药间隔,直至停药,情况无好转可酌情加量。有机磷中毒的解救用量视病情而定。 |
口服。婴幼儿一日5~10毫升,成人一日20~30毫升,分2~3次,饭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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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及青光眼患者禁用。 |
口服。婴幼儿一日5~10毫升,成人一日20~30毫升,分2~3次,饭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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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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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感染中毒性休克、解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缓解平滑肌痉挛、眩晕症。 |
用于治疗因缺钙、锌引起的疾病,包括骨质疏松、手足抽搐症、骨发育不全、佝偻并妊娠妇女和哺乳期妇女、绝经期妇女钙的补充,小儿生长发育迟缓,食欲缺乏,厌食症,复发性口腔溃疡以及痤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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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口干、面红、轻度扩瞳、视近物模糊等,个别患者有心率加快及排尿困难,多在1-3小时消失,长期应用无蓄积中毒。 |
本品所含钙参与骨骼的形成与骨折后骨组织的再建以及肌肉收缩、神经传递、凝血抑制,并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本品所含锌为体内许多酶的重要组成成份,具有促进生长发育、改善味觉等作用,缺乏时,生长停滞、生殖无能、伤口不易愈合、机体衰弱,还可发生结膜炎、口腔炎、舌炎、食欲缺乏、慢性腹泻、味觉丧失以及神经症状等。盐酸赖氨酸具有促进人体生长发育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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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重肺功能不全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4、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如有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等疾患忌用。 5、药物过量:用药剂量过大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中毒解救可应用1%匹鲁卡品(Pilocarpine)0.25-0.5ml,每隔15-20分钟皮下注射一次。 |
1.肾功能不全或糖尿病患者慎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本品为超饱和溶液,在冷冻或低温下偶有钙析出形成灰白色絮壮或颗粒沉淀物,可加温热溶解后服用,不影响产品质量和药效。由于运输、保管等原因所造成的漏液、漏气、膨胀变黄或浑浊等现象,请勿服用,可以到购药处兑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