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感染中毒性休克、解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缓解平滑肌痉挛、眩晕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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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山莨菪碱。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西替利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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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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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425 |
注册证号HC2018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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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感染中毒性休克、解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缓解平滑肌痉挛、眩晕症。 |
治疗季节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以及非鼻部症状眼结膜炎,过敏引起的瘙痒和荨麻疹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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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注:每次5-10mg每日1-2次。 2、静脉:感染中毒性休克,依病情决定剂量,成人静注每次10-40mg,小儿每公斤体重0.3-2mg,每隔10-30分钟重复给药。也可将本品5-10mg加于5%葡萄糖液200ml中静脉滴注,随病情好转延长给药间隔,直至停药,情况无好转可酌情加量。有机磷中毒的解救用量视病情而定。 |
口服。滴剂使用时,打开瓶盖,然后瓶口垂直向下,药液即会滴出。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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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及青光眼患者禁用。 |
偶有报告病人有轻微和短暂的不良反应。如头痛、头晕、嗜睡、激动不安、口干、肠胃不适。在测定精神运动功能的客观实验中,本品对镇静的影响和安慰剂相似。罕有过敏反应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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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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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致畸试验显示无任何致畸作用,但是为了预防,二盐酸西替利嗪不应给怀孕初期至3个月内的孕妇服用,也不应给授乳妇女使用。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项。老年用药:1. 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参见【用法用量】项成年人用法与用量。2. 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参见【用法用量】项肾功能不全患者用法与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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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感染中毒性休克、解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缓解平滑肌痉挛、眩晕症。 |
治疗季节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以及非鼻部症状眼结膜炎,过敏引起的瘙痒和荨麻疹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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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口干、面红、轻度扩瞳、视近物模糊等,个别患者有心率加快及排尿困难,多在1-3小时消失,长期应用无蓄积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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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重肺功能不全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4、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如有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等疾患忌用。 5、药物过量:用药剂量过大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中毒解救可应用1%匹鲁卡品(Pilocarpine)0.25-0.5ml,每隔15-20分钟皮下注射一次。 |
1.酒后避免使用。在治疗剂量下,本品不会强化酒精作用(血液酒精浓度每公升0.8g),但是必须要小心。 2.司机,操作机器或高空作业人员情用:对健康志愿者的试验表明,每日服用20或25mg本品可能影响人的机敏性和反应时间。 少数情况下服用10mg本品会导致机敏性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