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感染中毒性休克、解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缓解平滑肌痉挛、眩晕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山莨菪碱。 |
党参、茯苓、白术(麸炒)、熟地黄、白芍、当归、川芎、甘草。 |
|
生产企业 |
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425 |
国药准字Z3302029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感染中毒性休克、解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缓解平滑肌痉挛、眩晕症。 |
补气益血。用于气血两亏,面色萎黄,食欲不振,四肢乏力,月经过多。 |
|
用法用量 |
1、肌注:每次5-10mg每日1-2次。 2、静脉:感染中毒性休克,依病情决定剂量,成人静注每次10-40mg,小儿每公斤体重0.3-2mg,每隔10-30分钟重复给药。也可将本品5-10mg加于5%葡萄糖液200ml中静脉滴注,随病情好转延长给药间隔,直至停药,情况无好转可酌情加量。有机磷中毒的解救用量视病情而定。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
副作用 |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及青光眼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感染中毒性休克、解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缓解平滑肌痉挛、眩晕症。 |
补气益血。用于气血两亏,面色萎黄,食欲不振,四肢乏力,月经过多。 |
|
药理作用 |
口干、面红、轻度扩瞳、视近物模糊等,个别患者有心率加快及排尿困难,多在1-3小时消失,长期应用无蓄积中毒。 |
||
注意事项 |
1、严重肺功能不全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4、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如有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等疾患忌用。 5、药物过量:用药剂量过大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中毒解救可应用1%匹鲁卡品(Pilocarpine)0.25-0.5ml,每隔15-20分钟皮下注射一次。 |
1.孕妇慎用。 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或其制剂。 4.本品为气血双补之药,性质较粘腻,有碍消化,故咳嗽痰多,脘腹胀痛,纳食不消,腹胀便溏者忌服。 5.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高血压患者,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便溏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