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改善和预防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的脑血管痉挛及引起的脑缺血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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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法舒地尔。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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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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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207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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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改善和预防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的脑血管痉挛及引起的脑缺血症状。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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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法舒地尔注射液: 1、成人一日2-3次,每次30mg,以50-100ml的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点滴,每次静滴时间为30分钟。 2、本品给药应在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早期开始,连用2周。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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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述患者禁用本品: 1、出血患者:颅内出血。 2、可能发生颅内出血的患者:术中对出血的动脉瘤未能进行充分止血处置的患者。 3、低血压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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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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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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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改善和预防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的脑血管痉挛及引起的脑缺血症状。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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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有时会出现颅内出血(1.63%)。 2、有时会出现消化道出血、肺出血、鼻出血、皮下出血(0.29%)等出血,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予以适当处置。 3、循环系统:偶见低血压、颜面潮红。 4、血液系统:偶见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5、有时会出现肝功能异常。AST(GOT)、ALT(GPT)、ALP、LDH升高等。 6、泌尿系统:偶见肾功能异常(BUN、肌酐升高等)、多尿。 7、消化系统:腹胀、恶心、呕吐等较少见。 8、过敏症:偶见皮疹等过敏症状。 9、其它:发热(偶见)、头痛、意识水平低、呼吸抑制(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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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只可静脉点滴使用,不可采用其它途径给药(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 (1)术前合并糖尿病的患者、术中在主干动脉有动脉硬化的患者,使用本剂时,应充分观察临床症状及计算机断层摄影,若发现颅内出血,应速停药并予以适当处置。 (2)肾功能障碍的患者(例如,1次10mg)。 (3)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延迟代谢,使血药浓度升高而增强作用)。 (4)严重意识障碍的患者(使用经验少,尚未确立有效性)。 (5)70岁以上的高龄患者(对预后功能的改善可能无效,尚未确立有效性)。 (6)蛛网膜下腔出血合并重症脑血管障碍(烟雾病、巨大脑动脉瘤等)的患者(无使用经验,尚未确立有效性及安全性)。 2、本品使用时,应密切注意临床症状及CT改变,若发现颅内出血,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3、本品可引起低血压,因此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血压变化及给药速度。 4、本品的用药时间为2周,不可长期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或可能妊娠妇女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 6、儿童用药:尚未确立儿童用药的安全性。 7、老年用药:70岁以上的高龄患者应慎用。 8、药物过量:目前尚未收到药物过量的报道。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