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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法舒地尔

盐酸法舒地尔

处方药 医保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改善和预防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的脑血管痉挛及引起的脑缺血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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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法舒地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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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法舒地尔
盐酸法舒地尔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法舒地尔。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33207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改善和预防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的脑血管痉挛及引起的脑缺血症状。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法舒地尔注射液: 1、成人一日2-3次,每次30mg,以50-100ml的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点滴,每次静滴时间为30分钟。 2、本品给药应在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早期开始,连用2周。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下述患者禁用本品: 1、出血患者:颅内出血。 2、可能发生颅内出血的患者:术中对出血的动脉瘤未能进行充分止血处置的患者。 3、低血压患者。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改善和预防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的脑血管痉挛及引起的脑缺血症状。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1、有时会出现颅内出血(1.63%)。 2、有时会出现消化道出血、肺出血、鼻出血、皮下出血(0.29%)等出血,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予以适当处置。 3、循环系统:偶见低血压、颜面潮红。 4、血液系统:偶见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5、有时会出现肝功能异常。AST(GOT)、ALT(GPT)、ALP、LDH升高等。 6、泌尿系统:偶见肾功能异常(BUN、肌酐升高等)、多尿。 7、消化系统:腹胀、恶心、呕吐等较少见。 8、过敏症:偶见皮疹等过敏症状。 9、其它:发热(偶见)、头痛、意识水平低、呼吸抑制(少见)。

注意事项

1、本品只可静脉点滴使用,不可采用其它途径给药(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 (1)术前合并糖尿病的患者、术中在主干动脉有动脉硬化的患者,使用本剂时,应充分观察临床症状及计算机断层摄影,若发现颅内出血,应速停药并予以适当处置。 (2)肾功能障碍的患者(例如,1次10mg)。 (3)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延迟代谢,使血药浓度升高而增强作用)。 (4)严重意识障碍的患者(使用经验少,尚未确立有效性)。 (5)70岁以上的高龄患者(对预后功能的改善可能无效,尚未确立有效性)。 (6)蛛网膜下腔出血合并重症脑血管障碍(烟雾病、巨大脑动脉瘤等)的患者(无使用经验,尚未确立有效性及安全性)。 2、本品使用时,应密切注意临床症状及CT改变,若发现颅内出血,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3、本品可引起低血压,因此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血压变化及给药速度。 4、本品的用药时间为2周,不可长期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或可能妊娠妇女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 6、儿童用药:尚未确立儿童用药的安全性。 7、老年用药:70岁以上的高龄患者应慎用。 8、药物过量:目前尚未收到药物过量的报道。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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