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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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利拉萘酯。 |
补骨脂、黄芪、白蒺藜、红花、乌梢蛇、当归、川芎、香附、白鲜皮、紫草、丹参、龙胆等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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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尚瑞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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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287 |
国药准字Z20043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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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白癜风、银屑病、斑秃、神经性皮炎、湿疹、扁平疣、带状疱疹、痤疮、红斑狼疮、硬皮病、皮肌炎、荨麻疹、紫癜、疱疹、红皮病、脂溢性皮炎、皮肤瘙痒症、结节性红斑、掌跖脓疱病、多形性红斑、玫瑰糠疹、银屑病、接触性皮炎、日光性皮炎、异位性皮炎、脂溢性脱发、药物性皮炎、剥脱性皮炎、毛发红糠疹、毛囊角化症、掌跖脓疱病、脓疱性银屑病、银屑病性关节炎、玫瑰糠疹样皮炎、药物过敏性皮炎、剥脱性唇炎、毛囊角化病、掌跖脓疱病、脓疱性银屑病、银屑病性关节炎、玫瑰糠疹样皮炎、药物过敏性皮炎、剥脱性唇炎、毛囊角化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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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每天1次涂于患处。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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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611例受试者的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0例(1.86%)。其中主要为接触性皮炎17例(1.06%),瘙痒4例(0.25%),发红3例(0.19%),红斑、疼痛、刺激感各2例(0.12%)。此外,发生率小于1%的不良反应有皮炎、自身敏感性皮炎及潮红。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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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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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白癜风、银屑病、斑秃、神经性皮炎、湿疹、扁平疣、带状疱疹、痤疮、红斑狼疮、硬皮病、皮肌炎、荨麻疹、紫癜、疱疹、红皮病、脂溢性皮炎、皮肤瘙痒症、结节性红斑、掌跖脓疱病、多形性红斑、玫瑰糠疹、银屑病、接触性皮炎、日光性皮炎、异位性皮炎、脂溢性脱发、药物性皮炎、剥脱性皮炎、毛发红糠疹、毛囊角化症、掌跖脓疱病、脓疱性银屑病、银屑病性关节炎、玫瑰糠疹样皮炎、药物过敏性皮炎、剥脱性唇炎、毛囊角化病、掌跖脓疱病、脓疱性银屑病、银屑病性关节炎、玫瑰糠疹样皮炎、药物过敏性皮炎、剥脱性唇炎、毛囊角化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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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利拉萘酯为硫代氨基甲酸酯类抗真菌药,属角鲨烯环氧化酶抑制剂,通过阻碍真菌细胞膜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影响作为细胞膜构成成分的麦角甾醇的合成,发挥抗真菌作用。 利拉萘酯对皮肤丝状真菌(发癣菌属、小孢子菌属、表皮癣菌属)有强抗真菌作用,对其他丝状真菌、暗色真菌、双态性真菌也显示出抗真菌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利拉萘酯致突变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一般生殖毒性试验中,SD大鼠皮下给予利拉萘酯,对母体的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20MG/KG,对生殖过程及胎鼠的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100MG/KG。致畸敏感期毒性试验中,皮下给予利拉萘酯对母体的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300MG/KG,对胎鼠的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100MG/KG,围产期毒性试验中,皮下给予利拉萘酯对母体和新生仔鼠的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3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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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禁用于角膜、结膜等部位。 2.不慎入眼时,请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到医院接受医生检查。 3.禁用于明显糜烂部位。 4.涂布部位如出现接触性皮炎、瘙痒、发红、红斑、疼痛、刺激感等,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服药期间忌食鱼、虾、酒、绿豆、西红柿等食物,以免影响疗效; 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3.成人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附:药物应该放在孩童不能触碰到的地方,更换药物或者断药,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