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治疗在全身体麻醉时发生的低血压,并可防止心率失常的出现;也可用于椎管内阻滞所诱发的低血压,但有减低排血量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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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甲氧明。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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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嘉博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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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478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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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治疗在全身体麻醉时发生的低血压,并可防止心率失常的出现;也可用于椎管内阻滞所诱发的低血压,但有减低排血量之可能。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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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甲氧明注射液: 1、成人常用量: (1)升压,肌肉注射,轻度低血压时给5-10mg,一般可用10-15mg,椎管内阻滞的上界较低时常用10mg,较高时候用15-20mg;静注用3-5mg缓慢注射。 (2)抗心率失常,10mg静脉缓缓注入。 2、极量:肌肉注射一次量不超过20mg,一日不超过60mg。静脉注射一次量不超过10mg。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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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动脉硬化,器质性心脏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及严重高血压,青光眼病患者禁用,近两周内曾用过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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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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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治疗在全身体麻醉时发生的低血压,并可防止心率失常的出现;也可用于椎管内阻滞所诱发的低血压,但有减低排血量之可能。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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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大剂量时有头痛,高血压,心动过缓等,症状显著时可用α受体阻滞(如酚妥拉明)降压,阿托品可纠正心动过缓。异常出汗,尿急感为罕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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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其他拟交感胺类药不能耐受者对本品可能也不耐受。 2、下列情况应慎用: (1)酸中毒或缺氧时本品的疗效可能减弱,故需先予纠正。 (2)在严重动脉粥样硬化患者可减少排血量,对冠心病不利。 (3)心脏病患者的外周血管阻力增加,后负荷增加,可以引起或加重心力衰竭。 (4)促使严重高血压患者血压更高。 (5)甲状腺机能亢进时,可加重循环负担。 (6)嗜铬细胞瘤患者可顿时出现高血压危象。 (7)过量时可诱发外周血管或肠系膜血管血栓形成,组织缺血导致梗塞范围扩大。 3、给药期间应经常测血压,使血压保持略低于正常水平;原来血压正常者,收缩压保持于10.7-13.3kPa,原来有高血压者,收缩压保持低于原来的收缩压4.00-5.33kPa。可能时监测心率和心电图。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时本品作用在人体研究尚不充分,但在动物试验中应用了相当于临床用量,即可引起子宫血流量减少,胎仔心率减慢,胎仔缺氧、二氧化碳蓄积过多与代谢性酸中毒。本品是否排入乳汁未定,因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用药:本品在小儿应用未经充分研究。 6、老年用药:因可使心排血量减少,老年人应慎用。 7、药物过量:有时出现心输出量减少,血压显著上升,脑出血,头痛,肺心肿,敏感度高的患者应注意。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