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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非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主要用于过敏性和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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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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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甲氧沙林溶液
甲氧沙林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丙二醇、单硬脂酸甘油酯、十八醇、白凡士林、液体石蜡、聚乙二醇辛基苯基醚、十二烷基硫酸钠、甘油、羟苯乙酯、3480香精、纯化水。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

生产企业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7702

国药准字H500218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主要用于过敏性和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1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外用。1、1%8-MOP溶液用于牛皮癣;0.1%8-MOP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用棉签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照射时光距为10-30cm,照射30分钟左右。每日1次。一般一个疗程为1个月。治愈后,每周或隔周照射1次以巩固疗效。如未治愈应继续治疗。如两个疗程结束,皮损仍无明显消退,可停止治疗。治愈后如有复发,重复治疗仍然有效;2、全身性或弥散性患者除用药方法同上外,需在医生指导下用黑光机照射治疗;3、局限性白癜风或初起的白癜风患者患处涂擦药液后,应照射紫外线。

副作用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1、12岁以下儿童、年老体弱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严重肝病患者禁用;4、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5、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6、对甲氧沙林溶液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主要用于过敏性和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药理作用

本品所含地塞米松为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薄荷脑、樟脑具有促进局部循环和轻度的消炎、止痛及止痒作用。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庖、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它黏膜部位。(如口鼻)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6.运动员慎用。7.小儿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2、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萝卜、芹菜等;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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