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适用于病毒及细菌感染的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扁桃体炎、咽炎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 |
本品主要成份为枸橼酸西地那非。 |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朗圣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785 |
国药准字H2020359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适用于病毒及细菌感染的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扁桃体炎、咽炎等。 |
西地那非适用于治疗勃起功能障碍。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每千克体重1ml,一日1次,加入氯化钠注射液中(250-500ml)。 |
对大多数患者,推荐剂量为50mg,在性活动前约1小时按需服用;但在性活动前0.5~4小时内的任何时候服用均可。基于药效和耐受性,剂量可增加至100mg(最大推荐剂量)或降低至25mg每日最多服用1次。在没有性刺激时,推荐剂量的西地那非不起作用。下列因素与血浆西地那非水平(AUC)增加有关:年龄65岁以上(增加40%)、肝脏受损(如肝硬化,增加80%)、重度肾损害(肌酐清除率<30毫升/分,增加100%)、同时服用强效细胞色素P4503A4抑制剂(酮康唑、伊曲康唑(增加200%)、红霉素(增加182%)、沙奎那韦(增加210%)。由于血浆水平较高可能同时增加药效和不良事件发生率,故这些患者的起始剂量以25mg为宜。-项在无HIV感染的健康受试者中进行的研究表明,利托那韦可使西地那非血药水平显著增高(AUC增加了11倍,见【药物相互作用】)。鉴于此,建议同时服用利托那韦的患者,每48小时内用药剂量最多不超过25mg。西地那非可增强硝酸酯的降压作用,故服用任何剂型的一氧化氮供体和硝酸酯的患者,禁服西地那非。需要合并使用西地那非与a受体阻滞剂时,西地那非治疗前,患者已应用a受体阻滞剂治疗达到稳 |
|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黄芩、金银花、连翘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4周岁及以下儿童、孕妇禁用。高龄老人和病危患者应避免使用。 3、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禁止使用。 4、高敏体质或对同类产品有严重过敏史者禁止使用。 5、严重心肺功能不全者禁止使用。 6、咳喘病、严重血管神经性水肿、静脉炎患者应避免使用。 7、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8、风寒感冒者禁用。 |
说明书的其它章节会更加详细地讨论下列问题:心血管【见警告-心血管】;勃起时间延长与阴茎异常勃起【见警告-勃起时间延长与阴茎异常勃起】;对眼睛的影响【见患者须知-对眼睛的影响】;听觉丧失【见患者须知-听觉丧失】与a受体阻滞剂或抗高血压药物合并用药时的低血压【见注意事项-与a受体阻滞剂或抗高血压药物合井用药时的低血压】与利托那韦合并用药导致的不良反应【见警告-与利托那韦合并用药导致的不良反应】与其他PDE5抑制剂或其他勃起功能障碍治疗的联用【见注意事项-与其他PDE5抑制剂或其他勃起功能障碍治疗的联用】对出血的影响【见注意事项-对出血的影响】有关性传播疾病的患者咨询建议【见患者须知-有关性传播疾病的患者咨询建议】临床试验报告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2%)包括头痛、潮红、消化不良、视力异常、鼻塞、背痛、肌痛、恶心、头晕和皮疹。上市前的经验:因为临床试验是在差异很大的条件下开展的,不能将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种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在临床试验中另一种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直接比较,也不能反映在临床实践中所观察到的发生率。在全球范围的临床试验中,3700多名患者(年龄19~87岁)服用了西地那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西地那非不适用于女性。目前尚无孕妇使用西地那非,以发现与药物相关的不良发育结果风险的数据。使用西地那非进行的动物繁殖研究表明,大鼠和家兔分别接受给药量为人类最大推荐剂量(MRHD,100mg/天,按mg/m计算)的16倍和32倍时,器官发生过程没有出现不良发育结果。哺乳期妇女:西地那非不适用于女性。有限的数据表明,西地那非以及其活性代谢产物被分泌于人类的乳汁中。目前尚无此类母乳对儿童影响,以及西地那非对母乳生成影响的信息。儿童用药:西地那非不适用于新生儿、儿童。老年用药:健康老年志愿者(≥65岁)的西地那非清除率降低(见“【药代动力学】:特殊人群的药代动力学)。鉴于血药浓度较高可能同时增加疗效和不良事件的发生,故起始剂量以25mg为宜(见【用法用量】)。 |
|
成分 |
本品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适用于病毒及细菌感染的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扁桃体炎、咽炎等。 |
西地那非适用于治疗勃起功能障碍。 |
|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潮红、寒战、发热、皮疹、瘙痒、呼吸困难、憋气、心悸、紫绀、血压下降、喉水肿、过敏性休克等。 2、全身性损害:畏寒、寒战、发热、疼痛、乏力、苍白、多汗、水肿、颤抖等。 3、呼吸系统:呼吸急促、咳嗽、憋气、咽喉不适等。 4、心血管系统:胸闷、心悸、心律失常、血压升高等。 5、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麻木等。 6、神经精神系统:头晕、头痛、麻木、抽搐、烦躁、意识模糊等。 7、皮肤及附件:皮疹、荨麻疹、斑丘疹、红斑疹、皮肤发红、肿胀、瘙痒、皮炎等。 8、用药部位:皮疹、瘙痒、疼痛、红肿等。 9、其他:眼充血、静脉炎等。 |
||
注意事项 |
1、用药前要认真询问病人的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如确需使用应注意监护。 2、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3、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物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临床实践验证,本品禁止与氨基糖苷类(如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等)、大环内酯类(如红霉素、白霉素等)、喹诺酮类(如环丙沙星等)、青霉素类、头孢类(如头孢曲松钠、头孢唑啉钠、头孢他啶等)、维生素C、利巴韦林、中药注射剂等联合用药,如确需与其他药品联合使用时,应谨慎考虑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应以适量稀释液对输液管道进行冲洗以避免本品与其他药液在管道内混合的风险。 4、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剂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使用药品。不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尤其是儿童,要严格按体重计算用量。 5、本品的最近稀释溶媒pH值为6-8,本品与pH值低于4.0的5%-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时,易产生浑浊或沉淀,禁止使用。建议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使用。 6、本品稀释溶媒不宜过少,静脉滴注每20ml药液溶媒不应少于100ml。 7、本品稀释后,必须在4小时以内使用。 8、静脉滴注本品应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开始时20滴/分钟,15-20分钟后,患者无不适,可逐渐增至40-60滴/分钟,儿童及老年体弱者以20-30滴/分钟为宜。并注意监护病人有误不良反应发生。 9、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10、首次用药应密切注意观察,一旦出现皮疹、瘙痒、岩棉充血,特别是出现心悸、胸闷、呼吸困难、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及时给予脱敏治疗。 11、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肝肾功能异常患者、老人、儿童(4周岁以上)等特殊人群以及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如确需使用请遵医嘱,并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12、儿童及成人在肌注给药一小时后,确认无过敏反应后可改为静脉给药(同批号)。 13、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风寒感冒者忌用;脾胃虚寒者慎用。 14、本品与复方葡萄糖注射液同用,使本品疗效降低;与地塞米松联合使用,治疗小儿病毒性肺炎时,影响疗效,使病程延长。 15、用药期间忌服用滋补性中药,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厚味。 16、本品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和配制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17、过敏体质者慎用。 |
1. 服用前应避免高脂肪饮食;2. 避免与硝酸酯类药物同服;3. 心脏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避免过量饮酒;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