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适用于病毒及细菌感染的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扁桃体炎、咽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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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 |
阿奇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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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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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785 |
国药准字H2000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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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适用于病毒及细菌感染的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扁桃体炎、咽炎等。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毒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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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每千克体重1ml,一日1次,加入氯化钠注射液中(250-500ml)。 |
以阿奇霉素分散片治疗感染性疾病,其疗程及使用方法如下:用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成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球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对其他感染的治疗:总剂量1.5g,分三次服药;一日1次服用本品0.5g。或总剂量相同,仍为1.5g,首日服用0.5g,然后第二至第五日一日1次口服本品0.25g.如发生超量使用(尚未有报道),可进行洗胃或用一般支持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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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黄芩、金银花、连翘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4周岁及以下儿童、孕妇禁用。高龄老人和病危患者应避免使用。 3、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禁止使用。 4、高敏体质或对同类产品有严重过敏史者禁止使用。 5、严重心肺功能不全者禁止使用。 6、咳喘病、严重血管神经性水肿、静脉炎患者应避免使用。 7、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8、风寒感冒者禁用。 |
(一)临床试验经验:由于临床试验在不同的条件下完成,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种药物的不良反应率不能直接和其他药物在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率相比较,且未必反映在实际应用中的不良反应率。阿奇霉素静脉制剂治疗社区获得性肺炎的临床试验中,静脉给药2~5个剂量,所报道的不良反应多数为轻至中度,且停药后可恢复。这些临床试验中多数患者有一种以上合并症,并需应用其他药物。约1.2%用本品静脉制剂的患者中止用药,2.4%采用静脉或口服阿奇霉素治疗的患者因出现不良反应症状或实验室检查异常而中止用药。在盆腔炎性疾病患者中进行的临床试验中,接受阿奇霉素单药治疗的女性患者静脉给药1~2个剂量后,2%患者因临床不良反应而停药,阿奇霉素与甲硝唑合用的患者中4%的患者因不良反应而中止治疗。以上研究中,导致停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腹痛、恶心、呕吐、腹泻等)和皮疹,导致停药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主要为氨基转氨酶和/或碱性磷酸酶升高。在社区获得性肺炎的研究中,成年患者接受本品静脉/口服制剂治疗后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其中腹泻或稀便(4.3%),恶心(3.9%),腹痛(2.7%),呕吐(1.4%)。约12%的患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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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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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毒性研究表明阿奇霉素穿过胎盘,但对胎儿无损害迹象,尚无本品在母乳中的分泌资料。在人的妊娠,哺乳期使用的安全性迄今尚未证实,故在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无适当选择余地时才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可参见【注意事项】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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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适用于病毒及细菌感染的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扁桃体炎、咽炎等。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毒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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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潮红、寒战、发热、皮疹、瘙痒、呼吸困难、憋气、心悸、紫绀、血压下降、喉水肿、过敏性休克等。 2、全身性损害:畏寒、寒战、发热、疼痛、乏力、苍白、多汗、水肿、颤抖等。 3、呼吸系统:呼吸急促、咳嗽、憋气、咽喉不适等。 4、心血管系统:胸闷、心悸、心律失常、血压升高等。 5、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麻木等。 6、神经精神系统:头晕、头痛、麻木、抽搐、烦躁、意识模糊等。 7、皮肤及附件:皮疹、荨麻疹、斑丘疹、红斑疹、皮肤发红、肿胀、瘙痒、皮炎等。 8、用药部位:皮疹、瘙痒、疼痛、红肿等。 9、其他:眼充血、静脉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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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前要认真询问病人的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如确需使用应注意监护。 2、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3、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物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临床实践验证,本品禁止与氨基糖苷类(如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等)、大环内酯类(如红霉素、白霉素等)、喹诺酮类(如环丙沙星等)、青霉素类、头孢类(如头孢曲松钠、头孢唑啉钠、头孢他啶等)、维生素C、利巴韦林、中药注射剂等联合用药,如确需与其他药品联合使用时,应谨慎考虑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应以适量稀释液对输液管道进行冲洗以避免本品与其他药液在管道内混合的风险。 4、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剂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使用药品。不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尤其是儿童,要严格按体重计算用量。 5、本品的最近稀释溶媒pH值为6-8,本品与pH值低于4.0的5%-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时,易产生浑浊或沉淀,禁止使用。建议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使用。 6、本品稀释溶媒不宜过少,静脉滴注每20ml药液溶媒不应少于100ml。 7、本品稀释后,必须在4小时以内使用。 8、静脉滴注本品应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开始时20滴/分钟,15-20分钟后,患者无不适,可逐渐增至40-60滴/分钟,儿童及老年体弱者以20-30滴/分钟为宜。并注意监护病人有误不良反应发生。 9、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10、首次用药应密切注意观察,一旦出现皮疹、瘙痒、岩棉充血,特别是出现心悸、胸闷、呼吸困难、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及时给予脱敏治疗。 11、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肝肾功能异常患者、老人、儿童(4周岁以上)等特殊人群以及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如确需使用请遵医嘱,并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12、儿童及成人在肌注给药一小时后,确认无过敏反应后可改为静脉给药(同批号)。 13、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风寒感冒者忌用;脾胃虚寒者慎用。 14、本品与复方葡萄糖注射液同用,使本品疗效降低;与地塞米松联合使用,治疗小儿病毒性肺炎时,影响疗效,使病程延长。 15、用药期间忌服用滋补性中药,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厚味。 16、本品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和配制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17、过敏体质者慎用。 |
1.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按医嘱剂量服用,不宜自行增减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