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低蛋白血症。蛋白质摄入不足、吸收障碍等氨基酸不能满足机体代谢需要的患者。亦用于改善手术后病人的营养状况。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脯氨酸、丝氨酸、丙氨酸、异亮氨酸、亮氨酸、门冬氨酸、酪氨酸、谷氨酸、苯丙氨酸、盐酸精氨酸、盐酸赖氨酸、缬氨酸、苏氨酸、盐酸组氨酸、色氨酸、甲硫氨酸、胱氨酸、甘氨酸。辅料为山梨醇、亚硫酸氢钠、氢氧化钠。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
生产企业 |
海南东联长富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6020381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低蛋白血症。蛋白质摄入不足、吸收障碍等氨基酸不能满足机体代谢需要的患者。亦用于改善手术后病人的营养状况。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1、5%,静脉滴注,一次250-500ml,儿童35-50ml/kg。 2、12%,静脉缓慢滴注,一次250ml,滴速每分钟20-30滴。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肝昏迷、严重氮质血症、严重尿毒症患者及氨基酸代谢障碍者禁用。严重酸中毒、充血型心力衰竭者慎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用于低蛋白血症。蛋白质摄入不足、吸收障碍等氨基酸不能满足机体代谢需要的患者。亦用于改善手术后病人的营养状况。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药理作用 |
1、全身性反应:寒战、发冷、发热。 2、胃肠系统:恶心、呕吐。 3、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 4、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头晕、头痛。 5、过敏反应:由于含有抗氧化剂焦亚硫酸钠或亚硫酸氢钠,因此可能会诱发过敏反应(尤其哮喘病人),表现为皮疹、瘙痒等,严重者可发生过敏性休克,如发生应立即停药。 6、其他:心悸、面部潮红、多汗等。 7、本品为高渗溶液,从周围静脉输注或滴注速度过快时,有可能导致血栓性静脉炎和注射部位疼痛。 8、过量或快速输注可能引起代谢性酸中毒,可影响肝及肾功能。 |
||
注意事项 |
1、应严格控制滴注速度。 2、本品系盐酸盐,大量输入可能导致酸碱失衡。大量应用或并用电解质输液时,应注意电解质与酸碱平衡。 3、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有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绝对不应使用。 4、遇冷可能出现结晶,可将药液加热到60℃,缓慢摇动使结晶完全溶解后再用。 5、开瓶药液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宜贮存再用。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