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改善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诱发的各种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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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长春西汀。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化学名称: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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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斯达制药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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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117 |
国药准字H1096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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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改善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诱发的各种症状。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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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开始剂量每天20mg,加入到适量的5%葡萄糖或0.9%的氯化钠注射液中缓慢滴注;以后可根据病情增加至每天30mg,或遵医嘱。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2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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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颅内出血者急性期禁用。 3、严重缺血性心脏病、严重心律失常者禁用。 4、孕妇或可能已妊娠的妇女禁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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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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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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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改善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诱发的各种症状。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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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出现皮疹,偶有荨麻疹、瘙痒等过敏症状,若出现此症状应停药。 2、精神神经系统:有时头疼、眩晕,偶尔出现困倦感,侧肢的麻木感,脱力感加重。 3、消化道:有时恶心、呕吐、也偶尔出现食欲不振、腹痛、腹泻等症状。 4、循环器官:有时可出现颜面潮红、头昏等症状,偶见血压轻度下降,心动过速。 5、血液:有时可出现转氨酶升高,偶尔也出现碱性磷酸酶升高、黄疸等。 7、肾脏:偶尔可出现血尿素氮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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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出现过敏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就医。 3、长期使用应注意血相变化。 4、本品不可静脉或肌肉推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或已有妊娠可能的妇女禁用。 (2)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本品,如不得不使用,应停止哺乳。 6、儿童用药:尚缺乏本品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 7、老年用药:请参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8、药物过量:尚缺乏本品过量的研究资料和报道。一旦出现过量,应立即停药,予以对症和支持治疗。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