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吉奥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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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替吉奥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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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酸缓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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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25mg*12粒 |
0.25g |
|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替加氟、吉美嘧啶、奥替拉西钾。 |
主要成份:烟酸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803 |
国药准字H20030786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 |
对于因高胆固醇血症而处于心血管疾病高危状态中的患者,采用降脂药物治疗只是多种干预手段之一。当单独使用限制饱和脂肪酸和胆固醇摄入的饮食疗法和其它非药物手段不能奏效时,可以采取烟酸治疗。在采用烟酸治疗前,应排除引起高胆固醇血症的继发病因(如难控制的糖尿病、甲状腺机能减退、肾病综合症、蛋白异常血症、梗阻性肝脏病、其它药物所造成的胆固醇水平升高、酒精中毒),并应测定血总胆固醇、 HDL-C和甘油三酯。|1.如饮食疗法不能奏效时,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血脂紊乱 (Ⅱa、Ⅱb型,见表)患者可以采用本品作为一种辅助药物以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载脂蛋白B和甘油三酯水平,并增加高密度脂蛋白水平。|2.在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见表)的成年患者,当饮食或饮食加单一疗法均不能奏效时,本品可与胆汁酸结合树脂合用,作为膳食的辅助治疗,以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3.对于处于胰腺炎高危状态并且对饮食疗法效果不理想的血清甘油三酯水平非常高(IV型和V型高脂血症,见表)的成年患者,本品也可作为一种辅助治疗药物。典型患者血清甘油三酯水平超过2000mg/dL,而且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空腹乳糜微粒升高(V型高脂血症,见表)。血清或血浆总甘油三酯水平一直低于1000mg/dL的患者是不可能患胰腺炎的。对于有胰腺炎病史或胰腺炎典型腹痛再发的患者,若甘油三酯水平在1000-2000mg/dL,可能需要考虑使用烟酸治疗。有些甘油三脂水平低于1000mg/dL的IV型患者,可因饮食控制不良或酗酒而转化为甘油三酯和乳糜微粒大幅度升高的V型患者,在这种情况下,使用烟酸治疗可否减少胰腺炎发生的危险尚未进行充分研究。本品不适用于I型高脂蛋白血症(乳糜微粒、血浆甘油三酯升高,但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正常)。将血浆冷藏静置14小时有助于区别Ⅰ型、IV型和V型高脂血症。|4.对于有心肌梗死和高胆固醇血症病史的患者,烟酸可以降低非致命性心肌梗死复发的危险。|5.对于有冠状动脉疾病(CAD)和高胆固醇血症病史的患者,烟酸与胆汁酸结合树脂联用,可以延缓动脉粥样硬化进展或促进动脉粥样硬化病变的消退。 |
| 用法用量 | 替吉奥胶囊联合顺铂用于治疗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患者:一般情况下,根据体表面积按照下表决定成人的首次剂量。用法为每日2次、早晚餐后口服,连续给药28天,休息14天,为一个治疗周期。给药直至患者病情恶化或无法耐受为止。体表面积(m2) 首次剂量(按替加氟计)<1.25 每次40mg≥1.25~<1.5 每次50mg≥1.5 每次60mg可根据患者情况增减给药量。每次给药量按40 |
1.本品须整片吞服,不可掰开或嚼碎,本品应在少量低脂肪饮食后睡前服用。|2.口服,推荐1-4周剂量为一次1片(0.5g),一日一次;5-8周剂量为一次2片(1g),一日一次。8周后,根据病人的疗效和耐受性渐增剂量,如有必要,量大剂量可加至每天剂量为4片(2g).维持剂量推荐的维持剂量为每日1g-2g(2-4片),睡前服用,不推荐每日剂量超过2g(4片),女性患者的剂量低于男性患者。|3.如果本品单一治疗疗效不佳或者对更高剂量的本品耐受性差,这些患者可以采用本品与胆汁酸结合树脂或者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联合治疗。|4.在服用本品前30分钟预先服用阿司匹林或服用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可以降低皮肤潮红的发作频率或严重性(参见不良反应)。几周后,病人对皮肤潮红迅速耐受。|5.通过逐渐增加烟酸剂量和避免空腹服药也可大大减少皮肤潮红、瘙痒和胃肠道不适等副反应。|6.已经服用其它烟酸制剂的病人应根据推荐的起始剂量表中的剂量开始服药,并且剂量根据病人个体的疗效而定,如果停用本品时间较长、恢复治疗应包括起始阶段。 |
| 不良反应 | 1、骨髓抑制、溶血性贫血:可能发生重度骨髓抑制如全血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症状:发热、咽痛和全身不适)、白细胞减少、贫血及血小板减少(发生率如上)和溶血性贫血(发生率不明),须密切观察。如发现异常,应采取停药等必要措施。2、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因可能出现DIC(0.4%),应密切注意患者状况。如血小板计数,血清FDP和血浆纤维蛋白原等血液学检查发现异常,须停药并采取必要措施。 3、暴发性肝炎等严重肝功能异常(发生率不明)。 4、脱水:可能因严重腹泻导致脱水(发生率不明),须密切观察。如发现异常,须停药并采取补液等相应措施。 5、重度肠炎:可能发生重度肠炎(0.5%),须密切观察。若发生严重腹痛、腹泻等症状,须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6、间质性肺炎*:可能发生间质性肺炎(0.3%)(早期症状:咳嗽、气短、呼吸困难和发热),须密切观察。如发现异常,须停药并进行胸部X光检查和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等相应措施。 7、心肌梗死、心绞痛、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可能发生心肌梗死、心绞痛、心律失常(包括室性心动过速)及心力衰竭(发生率均不明),须密切观察。如发现胸痛、昏厥、心悸、心电图异常、呼吸困难等症状,须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8、重度口腔炎、消化道溃疡、消化道出血和消化道穿孔:可能发生严重的口腔炎(发生率不明)、消化道溃疡(0.5%)、消化道出血(0.3%)和消化道穿孔(发生率不明),须密切观察。如发现异常,须停药,根据需要进行腹部x光等检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9、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发生严重的肾脏疾病如急性肾功能衰竭(发生率不明),须密切观察。如发现异常须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10、Steven-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可能会发生Steven-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症(发生率不明),须密切观察。如发现异常,须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11、脑白质病等神经精神系统异常:可能发生脑白质病(主要症状为意识障碍、小脑共济失调和痴呆样症状等)、意识障碍、定向力障碍、嗜睡、记忆减退、锥体外系症状,语言障碍、四肢瘫痪、步态障碍,尿失禁或感觉障碍(发生率均不明),应密切观察。若出现上述症状,须停药。 12、急性胰腺炎:可能出现急性胰腺炎(发生率不明),应密切观察。如果出现腹痛或血清淀粉酶升高,须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13、横纹肌溶解症:可能出现横纹肌溶解症(发生率不明),症状包括肌肉痛、虚弱、CK升高和血/尿叽红蛋白升高,须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并注意防止横纹肌溶解所导致的急性肾功能衰竭。 14、嗅觉丧失:可能发生嗅觉障碍(0.1%)、嗅觉丧失(发生率不明),须密切观察。如发现异常,须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药物上市后在非小细胞肺癌的甩药研究表明间质性肺炎的发生率为0.7%(11/1669),其它肺部疾病包括放射性肺炎、呼吸困难和呼吸衰竭的发生率为0.7%(21/1669)。 15、其它不良反应。 可能发生下列不良反应,如发现异常,须采取减量或停药等相应措施。如发现药物过敏,须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既往接受过治疗的乳腺癌患者的手足综合征发生率较高(21.8%)。本药上市后临床研究发现,不能切除或复发的胃癌患者的溢泪发生率较高(16.0%)。 国内临床试验:。 在中国进行的胃癌临床试验中,可评估不良反应的230例患者所出现的不良反应均是在日本报告的已知不良反应,与日本进行的临床试验中的替吉奥联合顺铂组和替吉奥单药组的安全性结果基本无差异,未发现新的严重不良反应。CTC≥3度的不良反应发牛率如下:替吉奥联合顺铂组的血液学不良反应包括:贫血5.3%、粒细胞减少5.3%、红细胞压积降低2.6%、血红蛋白降低10.5%、淋巴细胞减少5.3%、嗜中性粒细胞减少17.1%、血小板减少6.6%、红细胞减少2.6%、白细胞减少13.2%、AST升高1.3%、LDH升高1.3%、BUN升高1.3%;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包括:腹泻6.6%、恶心2.6%、呕吐6.6%、肠炎1.3%、肝功能异常2.6%、过敏1.3%、肺部感染1.3%。替吉奥单药组的血液学不良反应包括:贫血2.5%、血红蛋白降低6.3%、淋巴细胞减少8.8%、嗜中性粒细胞减少3.8%、白细胞减少1.3%、中性粒细胞增多1.3%、白细胞增多1.3%、ALP升高1.3%、低钾血症1.3%、肌酸激酶升高1.3%;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包括:腹泻3.8%、肠炎1.3%、呕吐1.3%、食欲下降2.5%、四肢水肿1.3%。 |
对本品一般耐受性好,副反应温和、短暂。常见的副作用是发生皮肤潮红(如感觉温热、皮肤发红、瘙痒或麻刺感),可伴有头晕、心动过速、心悸、气短、出汗、寒颤和/或水肿,在极少数患者可导致晕厥。其他不良反应有腹痛、腹泻、消化不良和皮疹,偶见恶心、呕吐及鼻炎等。女性患者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普遍高于男性。|在临床研究或常规治疗过程中,也有报道应用烟酸制剂出现过以下不良反应:|全身症状:水肿、全身乏力、寒颤;|心血管:房颤及其它心律失常、心动过速、心悸、直立性低血压;|眼睛:中毒性弱视、囊样斑块水肿;|胃肠道:活动性消化性溃疡、黄疸;|新陈代谢:糖耐量下降、痛风;|肌肉骨骼:肌痛;|神经:头晕、失眠;|皮肤:高色素沉着、黑棘皮病、斑丘疹、荨麻疹、皮肤干燥、出汗;|其它:偏头痛。|临床实验室异常|血生化:血清转氨酶(参见注意事项)、低密度脂蛋白、空腹血糖、尿酸、总胆红素、淀粉酶升高、血磷降低;|血液:血小板计数减少、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参见注意事项)。 |
| 禁忌 | 1、对替吉奥胶囊的组成成份有严重过敏史的患者禁用。2、重度骨髓抑制的患者禁用(可能会加重骨髓抑制)。 3、重度肾功能异常的患者禁用[因5-FU分解代谢酶抑制剂——吉美嘧啶经尿排泄明显降低时可能导致5-FU的血药浓度升高,从而加重骨髓抑制等不良反应]。 4、重度肝功能异常的患者禁用(可能会加重肝功能异常)。 5、正在接受其它氟尿嘧啶类抗肿瘤药治疗(包括联合治疗)的患者禁用。 6、正在接受氟胞嘧啶治疗的患者禁用。 7、正在接受索利夫定及其结构类似物(溴夫定)治疗的患者禁用。 8、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 |
对烟酸或本品中任何其他成份过敏者;严重的或原因未明的肝功能障碍患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或动脉出血患者。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替吉奥胶囊。[妊娠妇女服用UFT后曾发生新生儿畸形。另外,动物试验也曾发现致畸作用(妊娠大鼠和家兔连续口服替吉奥胶囊(相当于加氟7mg/kg和1.5mg/kg)发现胎儿内脏异常、骨骼异常和骨化延迟)]。2.哺乳期妇女服用替吉奥胶囊时应停止哺乳[尚无临床资料,但动物(大鼠)试验发现替吉奥胶囊可经乳汁排泄]。 |
关于烟酸或本品的动物生殖实验尚未研究。如果患有原发高胆固醇血症(I或II型)的妇女在服用烟酸过程中怀孕,应该停止服用本品。|有报道认为烟酸可经过人乳分泌。因为治疗剂量的烟酸可能对婴儿产生严重不良反应,故应根据药物对母乳的重要性决定停止哺乳或停药。 |
| 儿童用药 | 低体重初生儿、新生儿、婴儿、幼儿和儿童使用替吉奥胶囊的安全性尚未得到验证(尚无临床资料。如儿童必须使用替吉奥胶囊,须考虑其对性腺的影响,特别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 |
烟酸治疗儿科患者(≤16岁)的安全和有效性尚未建立。尚未在21岁以下患者进行烟酸缓释片的研究。故不推荐21岁以下患者服用本品。 |
| 老人用药 | 1、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替吉奥胶囊。 2、哺乳期妇女服用替吉奥胶囊时应停止哺乳。 |
老年患者用药无须作剂量调整。 |
| 药理作用 | 替吉奥胶囊对吉田氏肉瘤、AH-130腹水型肝癌、佐藤氏肺癌(大鼠)、S-180肉瘤、Lewis肺癌、Colon 26(小鼠)等各种皮下移植肿瘤,以及人胃癌、大肠癌、乳腺癌、肺癌、胰腺癌、肾脏癌皮下移植肿瘤(裸鼠)具有抑制肿瘤增殖的作用。此外,替吉奥胶囊对Lewis肺癌肺转移模型及L5178Y肝转移模型(小鼠)具有延长存活期的作用,对人胃癌、大肠癌细胞移植模型(裸鼠)具有抑制肿瘤增殖的作用。 |
1、对本品一般耐受性好,副反应温和、短暂。常见的副作用是发生皮肤潮红(如感觉温热、皮肤发红、瘙痒或麻刺感),可伴有头晕、心动过速、心悸、气短、出汗、寒颤和/或水肿,在极少数患者可导致晕厥。其他不良反应有腹痛、腹泻、消化不良和皮疹,偶见恶心、呕吐及鼻炎等。女性患者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普遍高于男性。 2、在临床研究或常规治疗过程中,也有报道应用烟酸制剂出现过以下不良反应: (1)全身症状:水肿、全身乏力、寒颤。 (2)心血管:房颤及其它心律失常、心动过速、心悸、直立性低血压。 (3)眼睛:中毒性弱视、囊样斑块水肿。 (4)胃肠道:活动性消化性溃疡、黄疸。 (5)新陈代谢:糖耐量下降、痛风。 (6)肌肉骨骼:肌痛。 (7)神经:头晕、失眠。 (8)皮肤:高色素沉着、黑棘皮病、斑丘疹、荨麻疹、皮肤干燥、出汗。 (9)其它:偏头痛。 3、临床实验室异常 (1)血生化:血清转氨酶、低密度脂蛋白、空腹血糖、尿酸、总胆红素、淀粉酶升高、血磷降低。 (2)血液:血小板计数减少、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
| 注意事项 | 慎用[下列患者应慎用替吉奥胶囊]。1、有骨髓抑制的患者[可能会加重骨髓抑制]; 2、肾功能异常的患者[因5-FU分解代谢酶抑制剂——吉美嘧啶经尿排泄明显降低时可能导致5-FU的血液浓度升高,从而加重骨髓抑制等不良反应; 3、有肝功能异常的患者,可能会加重肝功能异常;4、有感染性疾病的患者[感染性疾病可能会因骨髓抑制而加重];。 5、糖耐量异常的患者[可能会加重糖耐量异常]; 6、有间质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炎病史的患者[可能导致症状加重或病情进展]; 7、有心脏病或心脏病病史的患者[可能会加重症状]; 8、有消化道溃疡或出血的患者可能会加重症状 ;9、老年患者(详见“老年用药”)。 |
1.本品不能用同等剂量的速效烟酸制剂替代。对于从服用速释烟酸转为本品治疗的患者,应从低剂量开始,然后再逐渐增大剂量至产生较好疗效。在用同等剂量的速释烟酸制剂替代烟酸缓释制剂的患者,已有发生严重肝脏毒性包括爆发性肝坏死者。|大量饮酒和/或有肝病史的病人应慎用本品,活动性肝病或原因不明的转氨酶升高患者禁用本品。|在本品治疗期间注意进行肝功能检查,应在治疗前、第一年每6-12周和1年后定期(大约6个月)检查血清转氨酶。需特别注意转氨酶升高的病人,应立即复查并增加检查频率。如有继续升高的表现,特别是升至正常值高限的3倍并持续存在,或伴有呕吐、发热和/或身体不适,应停用本品。|2.少数病例的横纹肌溶解症与联合应用烟酸(≥1g/日)和HMG-COA还原酶抑制剂有关。医生在将本品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联合应用时应慎重权衡利弊,并严密监测病人有无肌肉疼痛、触痛、无力的征兆或症状,尤其在用药的最初几个月和增加任一药物剂量期间。在此期间,医生应考虑定期监测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和钾离子,但仍无法保证能防止严重肌病的发生。|3.患有黄疸肝炎、肝胆疾病、糖尿病或消化道溃疡的患者,在服用烟酸缓释片期间应该严格监控肝功能和血糖,以免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若患者有不稳定型心绞痛或者处于心肌梗死的急性阶段,特别是这类患者同时还服用心血管病用药(如硝酸盐、钙通道阻滞剂、肾上腺素阻滞剂)的时候,要慎用烟酸缓释片。|4.已有用烟酸治疗发生尿酸升高者,有痛风倾向的患者慎用。|5.用烟酸缓释片治疗出现与剂量相关性的血小板计数减少(剂量 为2g时血小板计数平均下降11%),以及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约4%),有统计意义。因此,应对准备手术的病人进行仔细评价。烟酸缓释片与抗凝药联用时应注意观察,密切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和血小板计数。|6.安慰剂对照研究显示,烟酸缓释片与剂量相关性血磷降低有关,虽然是暂时性降低,有发生低磷血症危险的患者应定期监测血磷水平。|7.由于烟酸主要在肝脏代谢,并主要通过肾脏排泄,所以有肝脏或肾脏疾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8.在低脂餐后,于睡前服用本品,一般不在空腹状态下服用本品。|9.应严格按照用药与用量要求服用本品,以免出现严重不良反应。|10.在停服烟酸缓释片一段时间后,应在医师指导下重新确定治疗方案。|11.如果患者正在服用含有烟酸或烟酰胺的营养添加剂,应告知医师,以便确定用药剂量。|12.烟酸缓释片应整片吞服,不能压碎或掰开。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参见注意事项以及对骨骼肌的影响。||降压药:烟酸可能会增强神经阻滞药物的作用和血管活性药物的作用并引起体位性低血压。||阿司匹林:与阿司匹林合用可能降低烟酸体内代谢清除率,此项发现的临床相关性尚不明确。||胆酸盐多价鳌合剂:一项体外研究观察了考来替泊(colestipol)和考来希胺(cholestyramine)分别与烟酸的结合力。约98%的烟酸可与考来替泊结合,10%-30%可与考来希胺结合,结果表明在服用胆汁酸结合树脂和服用本品之间应有4-6小时或尽可能长的间隔期。||其他:酒精或热饮料的摄入可能增加潮红和瘙痒等副反应的发生,因而在服用本品时,应避免饮酒和热饮。含有大量烟酸或相关化合物如烟酰胺的维生素制剂或其他营养补充剂,可能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烟酸可能引起血浆或尿中儿茶酚的假阳性提高。在尿糖检查中烟酸也可能引起硫酸铜试剂的假阳性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