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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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补骨脂、驱虫斑鸠菊、高良姜、 盒果藤、白花丹。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酮康唑10mg和丙酸氯倍他索0.5mg。辅料为:十六十八醇;轻质液状石蜡;平平加O;白凡士林;二丁基羟基甲苯;羟苯乙酯;羟苯丙酯;丙二醇;无水亚硫酸钠;纯化水及百雀羚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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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省育林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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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163 |
国药准字H31022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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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用于体癣、手、足、股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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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外用。直接涂于患处,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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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胆系统:肝生化异常。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3、胃肠系统:恶心。4、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头晕。 |
1.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2.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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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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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用于体癣、手、足、股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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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所含酮康唑为抗真菌药;丙酸氯倍他索为糖皮质激素,具有较强的抗炎、抗过敏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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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服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肝生化,如发现肝生化异常或出现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2、尚无老年人、儿童的研究资料。3、肝生化异常与有肝病史者慎用。4、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5.婴幼儿和儿童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