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过敏性鼻炎;2.荨麻疹;3.皮肤疾病引起的瘙痒(湿疹·皮炎、痒疹、皮肤瘙痒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苯磺贝他斯汀。 |
盐酸萘替芬 |
|
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370 |
国药准字H1998017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过敏性鼻炎;2.荨麻疹;3.皮肤疾病引起的瘙痒(湿疹·皮炎、痒疹、皮肤瘙痒症)。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
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每次10mg,每日2次。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或遵医嘱。儿童:7岁以上儿童,口服,每次10mg,每日2次。 |
外用:适量涂抹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疗程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放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
副作用 |
成人:临床试验:总病例数1446例中,报告有不良反应的137例(9.5%),主要为困倦83例(5.7%),口渴16例(1.1%),恶心12例(0.8%),胃痛7例(0.5%),腹泻7例(0.5%),胃部不适感6例(0.4%),疲倦感4例(0.3%),呕吐4例(0.3%)等。此外,临床检查值异常中怀疑与本品有关的,总病例1225例中有64例(5.2%),主要为1209例中ALT(GPT)上升25例(2.1%),1020例中尿潜血11例(1.1%),1130例中-GTP上升10例(0.9%),1210例中AST(GOT)上升8例(0.7%)等。使用状况调查:总病例4453例中,报告有不良反应的有89例(2.0%),其主要包括困倦59例(1.3%)等。儿童:儿童特别使用状况调查:儿童患者(5岁以上,15岁以下)1316例中,报告有不良反应的为14例(1.1%),主要为困倦5例(0.4%),口渴2例(0.2%),荨麻疹2例(0.2%)等。临床试验:在III期临床试验的615例儿童患者(7岁以上15岁以下)中,报告有不良反应的为14例(2.3%)。主要为困倦5例(0.8%),肝功能异常2例(0.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慎用,必须用药时,应仅限于在判断其治疗意义大于治疗风险时使用。妊娠中给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此外,动物实验(大鼠)发现该药物向胎鼠有转移。2.对哺乳期妇女慎用。必须用药时,必须避免哺乳。有报告称动物实验(大鼠)发现向乳汁中有转移。儿童用药:对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乳儿或幼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本品主要从肾脏排泄,老年人生理机能往往降低,因此可能持续高血药浓度,需要注意。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知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资料表明外用皮肤可分布于乳汁中,故对哺乳期妇女慎用.孕妇用药资料不详。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
成分 |
1.过敏性鼻炎;2.荨麻疹;3.皮肤疾病引起的瘙痒(湿疹·皮炎、痒疹、皮肤瘙痒症)。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新型烯丙胺类局部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为选择性地抑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干扰真菌细胞壁的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影响真菌的脂质代谢,使真菌细胞损伤或死亡而起到杀菌和抑菌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驾驶员及机械操作者慎用;3. 有心脏疾病患者慎用;4. 有肾脏疾病患者慎用;5. 有肝脏疾病患者慎用;6. 有哮喘患者慎用。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 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瘙痒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 3.不宜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开放性损伤部位; 4.连续用药4周后症状无改善请再到医院就诊;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7.当药品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