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时行痧疫,头胀眼花,胸闷作恶,腹痛吐泻,手足厥冷,或受山岚瘴气,水土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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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麝香、雄黄、朱砂、雌黄、冰片、大黄、苍术(麸炒)、肉桂、天麻、山慈菇、沉香、丁香、硼砂、苏合香、红大戟、五倍子(去毛、垢)、细辛、檀香、千金子霜、降香、鬼箭羽、麻黄。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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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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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142 |
国药准字Z11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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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时行痧疫,头胀眼花,胸闷作恶,腹痛吐泻,手足厥冷,或受山岚瘴气,水土不服。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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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温开水化服,一次8片。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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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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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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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时行痧疫,头胀眼花,胸闷作恶,腹痛吐泻,手足厥冷,或受山岚瘴气,水土不服。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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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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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忌服。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