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11型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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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伐昔洛韦。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羧甲淀粉钠、二氧化硅、聚维酮K30、乙醇。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克乳膏含二丙酸倍他米松0.64mg(相当于倍他米松0.5mg),克霉唑10mg,硫酸庆大霉素(以庆大霉素计)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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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威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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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510 |
国药准字HC2016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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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11型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 |
适用于对皮质类固醇药物敏感的皮肤炎性疾病(如接触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等伴发细菌和真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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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3g,一日2次,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日。单纯疱疹连续服药7日。 |
每日二次:先将患处清洗,将小量乳膏涂于患处,然后轻轻摩擦,使其充分渗入皮肤。为保证治疗各种皮肤病的疗效,用药疗程应足够,每个疗程根据个别患者及深浅情况而定或遵医生指示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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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头晕、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腹泻、胃部不适、食欲减退、口渴、白细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轻度升高、皮肤瘙痒等,长程给药偶见痤疮、失眠、月经紊乱。 |
偶见色素减退、灼痛、红斑、渗出、瘙痒等。可出现皮肤变薄,毛细血管扩张。可见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长期用药可能会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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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阿昔洛韦能通过胎盘,孕妇用药需权衡利弊。阿昔洛韦在乳汁中的浓度为血药浓度的0.6~4.1倍,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本品剂量与用药间期需调整。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权衡利弊后慎用。儿童用药:婴儿或幼儿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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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11型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 |
适用于对皮质类固醇药物敏感的皮肤炎性疾病(如接触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等伴发细菌和真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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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肾功能不全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需根据肌酐清除率校正剂量。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本品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服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分的水,防止阿昔洛韦在肾小管内沉淀。 7.-次血液透析可使阿昔洛韦的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 8.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 9.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
1)长期使用倍他米松外用药物,可能会出现内服时引起的副作用。 2)长期使用庆大霉素可能引致抗药细菌进度生长。 3)如大面积使用本品或使用封闭性敷料,倍他米松或庆大霉素在体内的吸收将会增加而产生副作用。 4)避免长期用于细嫩皮肤及面部,尽量避免在开放性伤口或损伤皮肤使用,如必须使用,应加倍小心。 5)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