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伊曲康唑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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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伊曲康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甲酚磺醛,为间甲酚磺醛和甲醛的聚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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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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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329 |
国药准字H20055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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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伊曲康唑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
1.妇科:用于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真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尖锐湿疣及加速电凝治疗后的伤口愈合;还可用于乳腺炎的预防(乳头皲裂的烧灼)。2.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如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等),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及用于尖锐湿疣的治疗。3.口腔科:用于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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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为达到最佳吸收,伊曲康唑胶囊应餐后立即给药,胶囊必须整个吞服。1.念珠菌性阴道炎:每次200mg,每天二次,疗程为1天或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3天;2.花斑癣: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7天;3.皮肤真菌病:每次1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15天;高度角化区(如足底部癣、手掌部癣)需:延长治疗15日,每次100mg,每天一次,程序为15天;详见说明书。 |
1.妇科:(1)聚甲酚磺醛溶液:①阴道冲洗:对本药按1:5的比例用水稀释,通常烧灼每周进行1-2次。治疗前先彻底清洁宫颈及宫颈管,去除分泌物,为此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原液的棉签插入宫颈管,转动数次取出,然后再将浸有药液的纱布块轻轻敷贴于病变组织,持续1-3分钟。②局部涂抹或敷贴:此时则无需稀释,用法用量同阴道冲洗。③止血:用浸有本药溶液(无需稀释)的棉片压于出血部位1-2分钟,即可止血。(2)聚甲酚磺醛栓: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外阴瘙痒、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每2日将1粒栓剂放入阴道。如果采用本药溶液病灶烧灼,则于两次烧灼间隔日放入1粒栓剂。为了使用方便,患者最好取仰卧位,先将栓剂用水浸湿,然后插入阴道深部。通常以晚间睡前用药为宜,配合使用卫生带,防止污染衣物和被褥。2.外科和皮肤科:将浸有本药溶液的纱布块压在出血部位1-2分钟,止血后最好擦干残留药液。治疗局部烧伤、褥疮和肢体溃疡也可采用同样方法,以使其坏死组织易于脱落。这些病例若继续使用本药凝胶则疗效更佳。3.口腔科:用法与用量同外科和皮肤科。口腔粘膜与牙龈病变患者,在使用本药溶液治疗后,必须彻底漱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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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已报告的伊曲康唑的不良反应中常见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腹痛和便秘;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头痛、可逆性肝酶升高、月经紊乱,头晕和过敏反应(如瘙痒、红斑、风团和血管性水肿)。有个例报告出现了外周神经病变和Stevens-Johnson综合症(重症多形红斑),但后者的原因不明;已有重要的潜在病理改变并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大多数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胶囊长疗程(约一个月以上)治疗时,可见低血钾症、水肿、肝炎和脱发等症状。 |
(1)孕妇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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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治疗,但仍应权衡对胎儿有无潜在性伤害作用。哺乳期妇女不益使用。儿童用药:因伊曲康唑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建议不要把伊曲康唑用于儿童患者,除非潜在利益优于可能出现的危害。老年用药:本品用于老年人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只有在利大于弊时,方可用于老年患者,或遵医嘱。 |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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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伊曲康唑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
1.妇科:用于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真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尖锐湿疣及加速电凝治疗后的伤口愈合;还可用于乳腺炎的预防(乳头皲裂的烧灼)。2.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如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等),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及用于尖锐湿疣的治疗。3.口腔科:用于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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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聚甲酚磺醛的作用机制是通过强酸和蛋白凝固作用杀灭细菌、真菌和滴虫。选择性地引起坏死或病变组织及柱状上皮蛋白变性。引起血管收缩和血浆蛋白凝固而止血。聚甲酚磺醛具有广谱的抗菌作用,包括常见的革兰氏阳性菌、革兰氏阴性菌、真菌和某些病毒,其中GardnerellaVaginatis、厌氧菌滴虫和念珠菌对之尤为敏感。但DoderleinVaginalflore(阴道乳酸杆菌菌丛)却基本不受影响。目前此药尚无引起抗药性的报道。聚甲酚磺醛对坏死或病变组织具有选择性的凝固作用,能够促进组织再生和上皮的重新覆盖。健康的磷状上皮则不受其影响,而柱状上皮的胞浆和细胞核却可能在接触此药后发生肿胀,随后几秒钟皱缩。聚甲酚磺醛局部应用不产生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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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如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 2. 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 3.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4.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5.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6.胃酸降低时,会影响本品吸收。需接受酸中和药物治疗者,应在服用伊曲康唑胶囊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这些药物。 |
1.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动物试验显示本药无致畸作用,但尚未获得人体试验数据。妊娠期(尤其是妊娠晚期),任何宫颈内治疗均应避免,宫颈外、阴道及其附近区域的处理和阴道烧灼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孕妇禁用本药溶液。2.药物对哺乳的影响尚不清楚本药是否经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禁用本药溶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