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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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泛昔洛韦。 |
主要成分为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二硫化硒25毫克。辅料为;二氧化钛、甘油皂土、柠檬酸洗净剂、单硬脂酸甘油脂、十八醇、十二烷基硫酸钠、磷酸氢二钠、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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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晨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新亚药业高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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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129 |
国药准字H1089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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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用于去头屑、头皮脂溢性皮炎、花斑癣(汗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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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投入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3次,连用7天。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用法与用量,推荐剂量如下:其余详见说明书。 |
1.治疗头皮屑和头皮脂溢性皮炎。 (1)先用肥皂清洗头发和头皮。 (2)取5~10克药液于湿发及头皮上,轻揉至出泡沫。 (3)待3~5分钟后,用温水洗净,必要时可重复一次。 (4)每周2次,一个疗程2~4周,必要时可重复1个或2个疗程。 2.治疗花斑癣。 (1)洗净患处。 (2)根据病患面积取适量药液涂抹(一般10至30克)。 (3)保留10~30分钟后用温水洗净。 (4)每周2次,一个疗程2~4周,必要时可重复1个或2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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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嗜睡、感觉异常等;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消化不良、厌食、呕吐、便秘、胀气等;3.全身反应:疲劳、疼痛、发热、寒颤等;4.其他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鼻窦炎、咽炎等。 |
1.皮肤有炎症、糜烂、渗出部位禁用。 2.外生殖器部位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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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一般不推荐使用本品。若使用本品,应确认使用本品后对胎儿或乳儿影响利大于弊。儿童用药:目前对儿童使用泛昔洛韦的安全性与疗效尚待确定,因此不推荐儿童使用。老年用药:除非有肾功能不全,用药剂量可不变。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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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用于去头屑、头皮脂溢性皮炎、花斑癣(汗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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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具有抗皮脂溢性、抗头屑、抗细菌和抗真菌及角质溶解作用。本品可与过氧化酶一胱氨酸结合,抑制表皮油脂中不饱和脂及酸过氧化,降低皮脂中脂肪酸含量。同时可抑制头皮表皮细胞的生长,抑制核分裂造成表皮细胞更替减少。本品尚对头癣的病原菌断毛癣菌有杀火孢子作用。具有抗皮脂溢性、抗头屑、抗细菌和抗真菌及角质溶解作用。本品可与过氧化酶一胱氨酸结合,抑制表皮油脂中不饱和脂及酸过氧化,降低皮脂中脂肪酸含量。同时可抑制头皮表皮细胞的生长,抑制核分裂造成表皮细胞更替减少。本品尚对头癣的病原菌断毛癣菌有杀火孢子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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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泛昔洛韦对预防生殖器疱疹的复发,眼部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及免疫缺陷患者疱疹的疗效尚未得到确认。 2.肾功能不全者应注意调整用法与用量。 3.当本品与丙磺舒或其他由肾小管主动排泄的药物合用时,可能导致血浆中喷昔洛韦浓度的升高。 4.本品与其他由醛类氧化酶催化代谢的药物可能发生相互作用。 |
1.本品仅供外用,不可内服。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皮肤有炎症、渗出者慎用。 3.在染发、烫发后两天内不得使用本品。 4.头皮用药后应完全冲洗干净,以免头发脱色。 5.避免接触眼睛。 6.用前应充分摇匀,如天冷药液变稠可温热后使用。 7.用后应塞紧瓶盖。 8.不要用金属器件接触药液,以免影响药效。 9.如经2个或3个疗程病症仍未见好转请向医师咨询。 10.外用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