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治疗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征等,以及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治疗过程中发生的水钠潴留,主要目的在于纠正上述情况时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拮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可用于治疗特发性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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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苯蝶啶。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辅料为:羟乙纤维素、枸橼酸、丙二醇、甘油、山梨醇溶液、糖精钠、薄荷脑、苯甲酸、橙味香精、酸梅香精、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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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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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9181 |
注册证号HC2017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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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治疗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征等,以及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治疗过程中发生的水钠潴留,主要目的在于纠正上述情况时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拮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可用于治疗特发性水肿。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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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开始每日25-100mg,分2次服用,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剂量可减少。维持阶段可改为隔日疗法。最大剂量不超过每日300mg。 2、小儿:开始每日按体重2-4mg/kg或按体表面积120mg/m2,分2次服,每日或隔日疗法。以后酌情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不超过每日6mg/kg或300mg/m2。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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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高钾血症时禁用。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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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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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主要治疗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征等,以及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治疗过程中发生的水钠潴留,主要目的在于纠正上述情况时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拮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可用于治疗特发性水肿。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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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主要是高钾血症。 2、少见: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胃痉挛和腹泻等;低钠血症;头晕、头痛;光敏感。 3、罕见: (1)过敏,如皮疹、呼吸困难。 (2)血液系统损害,如粒细胞减少症甚至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巨红细胞性贫血(干扰叶酸代谢)。 (3)肾结石,有报道长期服用本药者肾结石的发生率为1/1500。其机理可能是由于本药及其代谢产物在尿中浓度过饱和,析出结晶并与蛋白基质结合,从而形成肾结石。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黏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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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慎用:无尿,肾功能不全,糖尿病,肝功能不全,低钠血症,酸中毒,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肾结石或有此病史者。 2、给药应个体化,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使用,以减少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如每日给药一次,应于早晨给药,以免夜间排尿次数增多。 3、服药期间如发生高钾血症,应立即停药,并作相应处理。 4、对诊断的干扰:干扰荧光法测定血奎尼丁浓度的结果;使下列测定值升高,血糖(尤其是糖尿病)、血肌酐和尿素氮(尤其是有肾功能损害时)、血浆肾素、血钾、血镁、血尿酸及尿尿酸排泄量。使血钠下降。 5、用药前应了解血钾浓度。但在某些情况下血钾浓度并不能真正反应体内钾潴量,如酸中毒时钾从细胞内转移至细胞外而易出现高钾血症,酸中毒纠正后血钾浓度即可下降。 6、应于进食时或餐后服药,以减少胃肠道反应,并可能提高本药的生物利用度。 7、运动员慎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显示本药能透过胎盘,但在人类的情况尚不清楚;在母牛的实验显示本药可由乳汁分泌,在人类的情况不清楚。 9、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10、老年用药:老年人应用本药较易发生高钾血症和肾损害。 11、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同时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请按说明书或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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