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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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苹果酸舒尼替尼。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8种人体必需氨基酸、1种非必需氨基酸——精氨酸和5种维生素。(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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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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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186 |
国药准字H2004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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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 |
成人滋养强壮、体质虚弱、机体疲劳、患病期间或愈后、胃肠障碍、营养不良、发热性消耗性疾病、孕妇及产妇等的营养补充;儿童发育期的营养补充,小儿偏食造成的营养不良,患病期间或愈后,胃肠障碍,发热性消耗性疾病,体质虚弱;有助于增强人体免疫能力。用于各种疾病所致的低蛋白血症的辅助治疗,如:慢性肝病、肝硬化或肾病所致的低蛋白症;外科手术后或恶性肿瘤所致负氧平衡和低蛋白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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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治疗胃肠间质瘤和晚期肾细胞癌的推荐剂量是50mg,每日一次,口服;服药4周,停药2周(4/2给药方案)。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 |
成人(包括15岁以上儿童):每次2粒,每日1-2次,或遵医嘱。 儿童(7-14岁):每次1粒,每日1-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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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或药物的非活性成份严重过敏者禁用。 |
尚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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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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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 |
成人滋养强壮、体质虚弱、机体疲劳、患病期间或愈后、胃肠障碍、营养不良、发热性消耗性疾病、孕妇及产妇等的营养补充;儿童发育期的营养补充,小儿偏食造成的营养不良,患病期间或愈后,胃肠障碍,发热性消耗性疾病,体质虚弱;有助于增强人体免疫能力。用于各种疾病所致的低蛋白血症的辅助治疗,如:慢性肝病、肝硬化或肾病所致的低蛋白症;外科手术后或恶性肿瘤所致负氧平衡和低蛋白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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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最常见:疲乏、食欲减退、恶心、腹泻。 2、常见:疲劳、乏力;腹泻、腹痛、便秘、味觉改变、厌食、恶心、呕吐、黏膜炎/口腔炎、消化不良;高血压;皮疹、手足综合症、皮肤变色、出血。 3、潜在严重不良反应:左心室功能障碍、QT间期延长、出血、高血压和肾上腺功能。静脉血栓事件;可逆性后脑白质脑病综合症(RPLS)[高血压、头痛、灵敏性下降、精神功能改变、视力丧失]。 4、代谢/营养:厌食、无力。 5、胃肠道:腹泻、便秘、恶心、呕吐、黏膜炎/口腔炎、消化不良。 6、心血管:高血压。 7、皮肤:皮疹、手足综合症、皮肤变色。 8、神经系统:味觉改变。 9、实验室检查异常:AST/ALT、脂肪酶、碱性磷酸酶、淀粉酶、总胆红素、间接胆红素、肌酐升高;低血钾、高血钠、左室射血分数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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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若出现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临床表现,建议停药。 2、无充血性心力衰竭临床证据但射血分数<50%以及射血分数低于基线20%的患者也应停药和/或减量。 3、本品可延长QT间期,且呈剂量依赖性。应慎用于已知有QT间期延长病史的患者、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的患者或有相应基础心脏疾病、心动过缓和电解质紊乱的患者。 4、使用期间如果发生严重高血压,应暂停使用,直至高血压得到控制。 5、育龄妇女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孕。 6、哺乳妇女接受本品治疗时,应权衡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治疗。 7、未发现年轻患者与老年患者在安全性或有效性方面。 |
1.未满7岁的婴幼儿须在医生指导监督下服用。 2.若长期服药后无明显症状改善,请咨询医师。 3.请放在儿童触不到的地方。 4.服用本品后尿液变黄是由于哟品种含维生素B2的缘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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