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片对比帕立骨化醇注射液

1图 利巴韦林片

利巴韦林片

处方药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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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片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片 利巴韦林片 帕立骨化醇注射液 帕立骨化醇注射液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20mg

剂型

片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利巴韦林。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帕立骨化醇。

性状

生产企业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9087

国药准字H20183043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本品适用于治疗接受血液透析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的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

用法用量

口服。|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疗程7天。|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次,疗程7天。|3.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 ,分4次服用,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本品经由血液透析通路给药。 1、成人: (1)起始剂量基于体重:患者本品推荐的起始剂量为0.04-0.1µg/kg(2.8-7µg),单次注射,给药频率不超过隔日一次,在透析过程中的任何时间给药。 (2)剂量调整:目前在接受透析治疗的终末期肾功能衰竭患者中,可接受的PTH水平目标范围不超过非尿毒症正常范围上限的1.5到3倍。即全段PTH(ipTH)为15.9-31.8pmol/l(150-300pg/ml)。密切监测及个体化剂量调整对于达到合适的生理终点是必要的。如果出现高钙血症或校正后钙磷乘积持续高于52mmol2/l2(65mg²/dl²)。应减少剂量或中止用药直到这些参数恢复正常。随后,帕立骨化醇的给药剂量应从较低剂量重新开始,如果PTH水平由于治疗而下降,药物剂量可能需要随之减少。 2、建议的剂量调整方法:一旦确定了剂量,血清钙和磷应该至少每月检测一次。推荐每三个月检测一次血清iPTH。在帕立骨化醇剂量调整期间,可能需要更加频繁地进行实验室检查。 (1)肝功能不全:在轻度和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体内。未结合的帕立骨化醇浓度与健康受试者相似,因此在这些患者人群中无需进行剂量调整。尚无在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的应用经验。 (2)儿童患者(0-18岁):中国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3)老年患者(>65岁):在帕立骨化醇的Ⅲ期临床研究中,在65岁或超过65岁的患者中应用帕立骨化醇的临床经验有限。在这些研究中,65岁或超过65岁的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相比,在总体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未发现差异。

不良反应

1.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1、对药品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者。 2、维生素D中毒。 3、高钙血症。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1mg/kg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2.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哺乳期妇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

儿童用药

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老人用药

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药理作用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大约600名患者在Ⅱ/Ⅲ/Ⅳ期临床研究中接受了帕立骨化醇注射液治疗。总的来说,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有6%报告了不良反应。与本品治疗有关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高钙血症,约在4.7%的患者中发生。高钙血症与过度抑制的PTH的程度有关,能通过适当的剂量调整将其发生风险降至最低。

注意事项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5.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6.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含量下降。

1、过度地抑制甲状旁腺激素可能导致血清钙水平升高并可能引起代谢性骨病。需对患者进行监测并进行个体化剂量调整,以达到合适的生理终点。 2、如果出现具有临床显著意义的高钙血症,而患者正在接受某种含钙的磷结合剂,则应减少含钙的磷结合剂的剂量或中止使用含钙的磷结合剂。 3、慢性高钙血症可能与全身性的血管钙化和其他软组织钙化的发生有关。 4、任何原因导致的高钙血症均有引起洋地黄中毒的潜在危险,因此,当开具洋地黄与本品合用的处方时应予以谨慎(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5、如果联合应用帕立骨化醇与酮康唑,应予以谨慎(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 尚未获得有关帕立骨化醇在妊娠妇女中应用的充足数据。动物研究中已经显示了生殖毒性(参见[药理毒理])。对于人类的潜在风险尚不明确。除非有明确的必要性,否则本品不应用于妊娠妇女。 (2)哺乳期: 动物研究结果显示少量帕立骨化醇或其代谢产物经乳汁排泄。应综合考虑哺乳对儿童的益处以及帕立骨化醇治疗对妇女的益处以决定是否继续/停止哺乳,或继续/停止帕立骨化醇治疗。 7、儿童用药:中国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8、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9、药物过量: (1)尚未报道药物过量的病例。 (2)过量使用帕立骨化醇可能导致高钙血症,高磷血症,以及甲状旁腺激素过度抑制(参见注意事项)。 (3)一旦出现药物过量。应监测高钙血症(血钙水平)的症状和体征并向医生报告。必要时应给予治疗。 (4)透析对帕立骨化醇并无显著的清除作用。对伴有临床显著意义的高钙血症的患者的治疗包括立即减少帕立骨化醇的治疗剂量或中止用药,同时接受低钙饮食、停用钙补冲剂,鼓励患者活动、注意有无液体和电解质失衡、评估心电图异常[对与接受洋地黄药物的患者极为重要]。并在必要时采用不含钙的透析液进行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 (5)当血清钙水平已恢复至正常范围内时,可以较低剂量重新开始使用帕立骨化醇。如果出现持续性的血清钙水平显著升高则需考虑采用其他治疗法。包括使用磷酸盐类药物、皮质激素和利尿。 (6)本品含30%v/v的丙二醇作为辅料。增有与大剂量丙二醇给药有关的毒性反应的个案报告。包括中枢神经系统抑制、溶血和如乳酸中毒。鉴于丙二醇可在透析过程中被清除,使用本品过程中预期不会出现这些事件,但仍需考虑到在药物过量情况下的毒性反应风险。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齐多夫定同用时有拮抗作用,因本品可抑制齐多夫定转变成活性型的磷酸齐多夫定。

1、帕立骨化醇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具有生物活性的维生素D类似物,对骨化三醇侧链(D2)和A环(19-nor)进行修饰。临床前研究及体外试验研究显示,帕立骨化醇需通过与维生素D受体(VDR)结合,引发维生素D反应通路的选择活化产生生物学作用。 2、维生素D与帕立骨化醇可以通过抑制甲状旁腺激素(PTH)的合成与分泌,降低PTH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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