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和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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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帕米膦酸二钠和葡萄糖。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胱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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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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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166 |
国药准字H20073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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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和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 |
用于病后和产后继发性脱发症、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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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缓慢静脉滴注。治疗骨转移性疼痛:每次250ml或遵医嘱,滴速不得大于30mg/2小时,一次用药30-60mg。 2、治疗高钙血症:应严格按照血钙浓度,在医生指导下酌情用药。 |
口服。一次25~100m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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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双膦酸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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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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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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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和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 |
用于病后和产后继发性脱发症、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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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病人可出现轻度恶心、胸痛、胸闷、头晕乏力及轻微肝肾功能改变等,偶见发热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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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损伤或减退者慎用。 2、用于治疗高钙血症时,应同时注意补充液体,使每日尿量达2L以上。 3、使用本品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清钙、磷等电解质水平。 4、本品应保存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5、本品不得与其他种类双膦酸类药物合并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缺乏临床经验,除非遇到危及生命的高钙血症病人时,孕妇不应使用;药物可进入母乳中,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不应授乳。 7、儿童用药:因缺乏临床经验,儿童不应使用。 8、老年用药:同成年人,详见用法用量的详细描述。 9、药物过量:病人用药量超过推荐剂量时,应对其进行严密监测。如病人出现明显的周围神经感觉异常、抽搐和低钙血症临床症状时,可注射葡萄糖酸钙使其恢复正常。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服用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及肝肾功能;5.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