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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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格拉司琼。 |
麻黄、紫苏叶、地龙、蜜枇杷叶、炒紫苏子、蝉蜕、前胡、炒牛蒡子、五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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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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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274 |
国药准字Z20103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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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疏风宣肺,止咳利咽。用于风邪犯肺,肺气失宣所致的咳嗽,咽痒,或呛咳阵作,气急、遇冷空气、异味等因素突发或加重,或夜卧晨起咳剧,多呈反复发作,干咳无痰或少痰,舌苔薄白等。感冒后咳嗽或咳嗽变异性哮喘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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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格拉司琼片、盐酸格拉司琼分散片、盐酸格拉司琼口腔崩解片、盐酸格拉司琼胶囊: 口服给药。 1、用量:一般成人用量为1mg/次,2次/日,首次给药于化疗和放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2、用法:用干手撕开包装,迅速取出药片,置于舌上,药片将在数秒内迅速崩解或溶化,崩解物随唾液吞服即可。无需用水服用;不建议将药片掰开服用。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盐酸格拉司琼氯化钠注射液: 1、本品供静脉滴注用药。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治疗前30分钟给药。 2、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输注时间应不小于15分钟。 3、老年人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疗程7-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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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偶见恶心、呕吐,胃部不适,便秘,咽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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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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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疏风宣肺,止咳利咽。用于风邪犯肺,肺气失宣所致的咳嗽,咽痒,或呛咳阵作,气急、遇冷空气、异味等因素突发或加重,或夜卧晨起咳剧,多呈反复发作,干咳无痰或少痰,舌苔薄白等。感冒后咳嗽或咳嗽变异性哮喘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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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 2、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药效学试验表明,本品可抑制氨水所致小鼠咳嗽和枸橼酸所致豚鼠咳嗽;可增加小鼠气管酚红排泌量;延长磷酸组胺和氯化乙酰胆碱混合液喷雾引喘豚鼠的引喘潜伏期;能抑制巴豆油致小鼠耳肿胀和角叉菜胶致大鼠足肿胀;对卵蛋白哮喘模型豚鼠支气管肺灌流液中白细胞、嗜酸性粒细胞及腹腔液中肥大细胞脱粒发生率有一定的降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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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可减慢消化道运动,故消化道运动障碍患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 2、本品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3、注意: (1)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切勿使用:①药液内有异物或浑浊。②药液变色。③内包装破损或有渗漏现象。 (2)存放时请勿重压。 |
1.运动员慎用。 2.尚无研究数据表明本品对外感发热、咽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癌、肺结核等有效。 3.尚无研究数据支持本品可用于65岁以上和18岁以下患者,以及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4.尚无研究数据支持本品可用于儿童咳嗽变异型哮喘。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