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异丙嗪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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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盐酸异丙嗪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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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杨酸软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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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25mg*100片 |
10g |
| 剂型 | 片剂 |
软膏剂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盐酸异丙嗪。 |
本品每克含水杨酸0.05克,辅料为:凡士林。 |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或微黄色。 |
本品为黄色软膏。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580 |
国药准字H42021309 |
| 作用与功效 | 1.皮肤黏膜过敏:适用于长期的、季节性的过敏性鼻炎、血管舒缩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荨麻疹、食物过敏、皮肤划痕症。2.晕动症:晕车、晕船、晕飞机。3.恶心、呕吐。 |
用于头癣、足癣及局部角质增生。 |
|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成人1.抗过敏,一次12.5mg,每日4次,饭后及睡前服用,必要时睡前25mg。2.止吐,开始时一次25mg,必要时可每4~6小时服12.5~25mg。3.抗眩晕,一次25mg,必要时每日2次。4.镇静催眠,一次25~50mg,必要时增倍。儿童1.抗过敏,每次按体重0.125mg/kg或按体表面积3.75mg/m2,每隔4~6小时一次,或睡前按体重0.25~0.5mg/kg或按体表7.5~15mg/m2。按年龄计算,每日量1岁以内5~10mg,1~5岁5~15mg,6岁以上10~25mg,可1次或分2次给予。2.止吐,按体重0.25~0.5mg/kg或按体表7.5~15mg/m2。必要时每隔4~6小时给药一次。3.抗眩晕,每次按体重0.25~0.5mg/kg或按体表面积7.5~15mg/m2。必要时每隔12小时一次,或12.5~25mg,每日2次。4.镇静催眠,必要时按体重0.5~1mg/kg或体表面积15~30mg/m2。 |
外用,不同皮肤病选用不同浓度的制剂:1.治疗脂溢性皮炎和银屑病,采用2~10%浓度,每日外涂1~2次。对于较厚的痂皮,涂药后可封包过夜。2.治疗浅部真菌病,采用3~6%浓度。对甲癣可用15%浓度,每日外涂1~2次。3.治疗疣,采用5~15%浓度,用药前将病变部位清洁,并浸在热水中5分钟,组织松软后用刀片削除其上较厚角层,将药涂于皮损上,周围邻近正常皮肤涂一薄层凡士林保护,每日1~2次。4.治疗鸡眼或胼胝,采用10~15%浓度,用药前将病变部位清洁,并浸在热水中15~30分钟,邻近正常皮肤涂凡士林保护,然后将药涂上。5.25~60%软膏具有腐蚀作用,需在医师指导下用药,避免接触周围正常皮肤。 |
| 不良反应 | 主要不良反应为困倦、思睡、口干,偶有胃肠道刺激症状,高剂量时易发生锥体外系症状;老年人用药多发生头晕、痴呆、精神错乱和低血压;少数患者用药后出现兴奋、失眠、心悸、头痛、耳鸣、视力模糊和排尿困难。过量时可发生动作笨拙,反应迟钝,震颤。 |
可有刺激感或接触性皮炎。大面积使用吸收后可出现水杨酸全身中毒症状,如头晕、神志模糊、精神错乱、呼吸急促、持续耳鸣、剧烈或持续头痛、刺痛。 |
| 禁忌 | 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妇服用本药后,可诱发婴儿的黄疸和锥体外系症状。因此,孕妇在临产前1~2周应停用此药。2.一般的抗组胺药对婴儿特别是新生儿和早产儿有较大的危险性。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需权衡利弊。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 儿童用药 | 小于3个月的小儿体内的药物代谢酶可能不足,不宜应用本品。此外还有可能引起肾功能不全。新生儿或早产儿,患急性病或脱水的小儿以及患急性感染的儿童,在注射异丙嗪后易发生肌张力障碍。儿童一次口服75~125mg时,可发生过度兴奋,易激动或(和)恶梦等异常。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用本药易发生头晕、呆滞、精神错乱和低血压。老年人用本药还易发生锥体外系症状,不能静坐(akathisia)和持续性运动障碍,用量大或胃肠道外给药时更易发生。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水杨酸局部应用具有角质溶解作用,是一种角质软化剂。但因制剂的浓度不同而作用各异。1%-3%浓度有角化促成和止痒作用;5%-10%有角质溶解作用,能将角质层中连接鳞屑的细胞间粘合质溶解,并由此亦可产生抗真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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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2.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慎用。3.下列情况慎用:急性哮喘、膀胱颈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病、昏迷、闭角型青光眼、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胃溃疡、前列腺肥大、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多痰、癫痫、及黄疸等患者。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使用,特别是年轻患者。5.本品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吸收中毒。6.不宜用于破溃的皮肤及有炎症或感染的皮肤。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可增强抗胆碱药如阿托品的作用。2.与镇静、催眠药、抗过敏药并用可增加本品对中枢神经的抑制作用。3.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水杨酸制剂和去甲万古霉素等耳毒性药同用时,耳毒性症状可被掩盖而不易发现。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与肥皂、清洁剂、痤疮制剂如含有过氧苯甲酰、雷锁辛、硫磺、维A酸等,或含有酒精的制剂、药用化妆品等同用,会增加刺激或干燥作用。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