卤米松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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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卤米松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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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杨酸软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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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澳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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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5g(1g:0.5mg) |
10g |
| 剂型 | 乳膏剂 |
软膏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卤米松一水合物。 |
本品每克含水杨酸0.05克,辅料为:凡士林。 |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 |
本品为黄色软膏。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C20181018 |
国药准字H42021309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用于头癣、足癣及局部角质增生。 |
| 用法用量 | 以薄层涂于患处,依症状每日一至二次,并缓和地摩擦;如有需要,可用多孔绷带包扎患处,通常毋需用密封的包扎。药效欠佳者或较顽固的患者,可改用短时的密封包扎以增强疗效。对于慢性皮肤疾患(如银屑病或慢性湿疹),使用本品时不应突然停用,应交替换用润肤剂或药效较弱的另一种皮质类固醇,逐渐减少本品用药剂量。 |
外用,不同皮肤病选用不同浓度的制剂:1.治疗脂溢性皮炎和银屑病,采用2~10%浓度,每日外涂1~2次。对于较厚的痂皮,涂药后可封包过夜。2.治疗浅部真菌病,采用3~6%浓度。对甲癣可用15%浓度,每日外涂1~2次。3.治疗疣,采用5~15%浓度,用药前将病变部位清洁,并浸在热水中5分钟,组织松软后用刀片削除其上较厚角层,将药涂于皮损上,周围邻近正常皮肤涂一薄层凡士林保护,每日1~2次。4.治疗鸡眼或胼胝,采用10~15%浓度,用药前将病变部位清洁,并浸在热水中15~30分钟,邻近正常皮肤涂凡士林保护,然后将药涂上。5.25~60%软膏具有腐蚀作用,需在医师指导下用药,避免接触周围正常皮肤。 |
| 不良反应 | 1.偶发:用药部位刺激性症状,如烧灼感,瘙痒。2.罕见:皮肤干燥,红斑,皮肤萎缩,毛囊炎,痤疮或脓,如已发生严重的刺激性或过敏症状,应终止治疗。已报道局部用药的不良反应包括:接触性过敏,皮肤色素沉着或继发性感染。此外,尤其在长期使用,或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用于例如面部,腋下等通透性高的皮肤部位,可能发生萎缩纹,萎缩性变化,出血,口周皮炎或玫瑰痤疮样皮炎,毛细血管扩张,紫癜,或激素性痤疮。当大面积外用或使用密封性包扎(尤其用于新生儿或幼儿)时,皮质类固醇进入血液循环能产生全身性作用(特别是肾上腺功能暂时性抑制),在停用本品后,这些作用消失,但是突然停药,可继发急性肾上腺功能不全。 |
可有刺激感或接触性皮炎。大面积使用吸收后可出现水杨酸全身中毒症状,如头晕、神志模糊、精神错乱、呼吸急促、持续耳鸣、剧烈或持续头痛、刺痛。 |
| 禁忌 | 1.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2.细菌和病毒性皮肤病(如水痘、脓皮病、接种疫苗后、单纯疱疹、带状疱疹)、真菌性皮肤病、梅毒性皮肤病变、皮肤结核病、玫瑰痤疮、口周皮炎、寻常痤疮患者。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进行了皮质类固醇安全性评价,也专门用卤米松进行了动物试验,实验已证明可能有潜在致畸性,或对胚胎及/或幼胎产生其它不良作用。孕妇使用本品必须注意权衡利弊,应有明确的治疗指征,而且不应大剂量使用,不应用于大面积皮肤(特别不应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长时间地使用。本品活性物质及/或其代谢产物是否泌入乳汁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 儿童用药 | 对于幼儿及儿童,避免长期连续治疗,以免肾上腺轴抑制的发生。连续性治疗不应超过两个星期;2岁以下的儿童,治疗不应超过七天。敷药的皮肤面积不应超过体表面积的10%,不应使用密封包扎。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 老人用药 | 目前尚无老年用药的禁忌报道。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卤米松是一个强效含卤基的外用糖皮质类固醇药物,具有良好的抗炎、抗表皮增生、抗过敏、收缩血管及止痒等作用。通过与甾体受体结合,可改变与病因相应的蛋白质的合成;或作用于炎症细胞及溶酶体,调节炎症反应。毒理研究本品无致癌作用。小鼠口服急性毒性LD50为15000mg/kg。 |
水杨酸局部应用具有角质溶解作用,是一种角质软化剂。但因制剂的浓度不同而作用各异。1%-3%浓度有角化促成和止痒作用;5%-10%有角质溶解作用,能将角质层中连接鳞屑的细胞间粘合质溶解,并由此亦可产生抗真菌作用。 |
| 注意事项 | 无论患者的年龄,均应避免长期连续使用,密封性包扎应限于短期和小面积皮肤。如特殊需要大剂量使用本品,或应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长期使用,应对患者进行定时的医疗检查。本品应慎用于面部或擦烂的部位(例如腋间部位),且只能短期使用。尚未见报道全身性不良反应,例如对于肾上腺皮质功能的抑制作用。然而根据医学基本理论,不排除这种危险性。在以下条件使用本品时,如:大面积的皮肤上使用密封包扎时(尤其是在儿科),如果用药皮肤发生了感染,应立即加以合适的抗菌药治疗。本品不能与眼结膜或粘膜接触。皮质类固醇能掩盖本品中某一成分引起的皮肤过敏反应。应告诫患者本药品只能使用于本人当前的皮肤病,不能给其它人使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使用,特别是年轻患者。5.本品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吸收中毒。6.不宜用于破溃的皮肤及有炎症或感染的皮肤。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目前为止,无药物相互作用的相关报道。 |
1.本品与肥皂、清洁剂、痤疮制剂如含有过氧苯甲酰、雷锁辛、硫磺、维A酸等,或含有酒精的制剂、药用化妆品等同用,会增加刺激或干燥作用。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